等孟抒反应过来,男人的指尖距离她胸前只有几厘米的距离了。
耳根倏地红了。
孟抒立马甩开他的手。
“嘶——”男人轻吸了口气,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似乎是被她碰到了痛处。
方才孟抒没顾及他这胳膊有伤,忙拽住了他衣袖,语气有点紧张:“我看看怎么了……”
话还没说完,钟寅手掌一翻,将她伸过来的手刚好握在手里,接着抽了湿巾,慢条斯理地给她擦拭起来。
孟抒一愣。
还不知道他挺会演的,刚才真把她唬住了!
男人握着她的手是热的,湿巾却是凉的,慢慢地一点点擦过指尖,指腹,掌心。
孟抒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钟寅低着头。
擦手也弄得像是在做什么需要全神贯注的事。
虽说女人的手比他的小了许多、软了许多,可也并不算保养得多好。
今日寿宴上,钟家那些女眷无一不是精心打扮,纤纤玉手上戴了各式各样的珠宝,借着敬酒或撩发的动作不经意般从人眼前晃过,想不注意都难。
跟她们比起来,孟抒简直算得上粗糙了。
指甲是天然的淡粉色,没有任何装饰,因为需要洗菜做饭,修得整齐,只有一点长度,甚至手上什么首饰都没有。
“你老公穷得戒指也买不起?”他记得郑韬这个职位,月薪应该不算太低的。
车里原本安安静静,孟抒都有些入神了,突然被他问了这么一句。
她本能地看向自己的手指,然后在他掌心蜷缩了下。
“哦……我觉得不太方便,就没戴……”
婚戒还是郑韬求婚时买的,尺寸对她的手指而言有点大,孟抒怕不小心给弄丢了,婚礼后便收了起来。
她和郑韬都不是在这方面讲究的人,后来也都默契地没再提起过。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钟寅问的时候,她居然下意识地没说实话。
默默垂下眼睛,孟抒想,自己也挺会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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