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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1页)

我的看法是,避煞所避的是“自内而出”的煞鬼为近实,而所谓“亡魂归来”则是一手虚招。什么是自内而出的煞鬼?实际上古人已经接触到并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这些煞鬼、煞神多为棺材、墟墓中所出,为“尸气所变”。而回煞的时间则正如《遯斋偶笔》所言:“阴阳家云:至是日余气方散,触之不祥。”所谓煞鬼也者,不过就是“余气”即“尸气”而已!所以再深一步说:避尸气为实,避煞鬼为虚。

陶潜《续搜神记》也有一条与“煞殃”相关的记载,虽然没有提到避煞,却有了可以视为“煞鬼”的东西。该书卷六云:安丰侯王戎,曾参加一家殡殓。主人正在把尸体纳入棺中,送葬的宾客们就都在厅堂等候,只有王戎躺在自己车中休息。忽然,他看见“空中有一异物,如鸟”,渐近渐大,竟化为一辆赤马所驾之车,中有一人,著帻赤衣,手持一斧。马车落地,那人径入王戎车中,谓王曰:“赠君一言:凡人家殡殓葬送,苟非至亲,不可急往!”此鬼所以告诉王戎这些,是因为他预知王戎以后“当致位三公”(王戎为魏晋间的“竹林七贤”之一,到西晋末官至三公。),便有些套近乎的意思。尸纳于棺,众客要向遗体告别了,此鬼也随客入内,拿着斧子骑在棺材的侧板上。自然这些是只有王戎能看见的。有一亲属走近棺材,垂头凑近亡人,以示诀别之情,那鬼便挥斧朝此人额头打去,其人即时倒地,为左右扶出——大约只是晕倒而未必是丧命吧。

那个著帻赤衣、手持一斧的鬼物正是煞殃。但这煞殃并不是亡人的鬼魂,只是在亡人殡殓时出现的煞鬼。这故事中虽然没有提到“避煞”,可是故事本身就在提醒人们在殡殓之时不要凑近死尸,如非至亲至交,最好连殡敛都不要参加。所谓为煞鬼用斧头砸昏,其实不过是被尸气所熏倒罢了。稍晚些的刘义庆《幽冥录》也谈到人死之后会有异物出现:

会稽国司理令朱宗之,常见亡人殡,去头三尺许,有一青物,状如覆瓮(倒扣着的缸)。人或当其处则灭,人去随复见。凡尸头无不有此青物者。又云:人殡时,鬼无不暂还临之。

重要的是最后一句,“人殡时,鬼无不暂还临之”,既是“暂还”,自然是指死者的亡灵,与北方颜之推说的“死有归煞”正是一事,只是这归煞的形状仅是“状如覆瓮”的一个“青物”,并不具有亡者的形象。而为什么朱宗之说此物悬在尸体头部三尺之处呢?很明显,那是告诫吊唁者距离死者的头部远一些,起码要在三尺之外,也就是要避免为尸气所中,因为尸气主要是从死者口鼻中散出的。

而元人杂剧《死生交范张鸡黍》第三折,范巨卿见到张元伯灵柩,道:“你众人打开棺函,我试看咱。”元伯之母说:“哥哥不可。已死过许多时,则怕尸气扑着你也。”可见人们本来就明白陈尸数日之后就会有尸气伤人的。

而能证明此说的更重要根据则是“布灰验迹”这一民间丧俗。避煞那天,要“扫除亡人所居之室,炕上地下,遍节布芦灰”。说是为了看看死者回煞时留下的足迹,以断认老太爷来世投生为何物,这理由实在只能让亡属难堪,因为那足迹除了猫狗鸡鸭就是小偷。所以布灰的真实意图另在别处。须知在出现“布灰验迹”之前的很久,早在南北朝时,就有了避煞那天要“门前燃火,户外列灰”了。灰是草木之灰,旧时代的马桶就用它来消解臭气,所以马桶又叫“灰桶”,倒马桶也叫“磕灰”,连厕神也有了“灰七姑娘”的别号。“布灰”的真实目的就是要吸收尸体散出的有害气体,而不是为了看死者下一世要转成什么畜牲。不仅如此,据南京六合的朋友介绍,当地丧俗,如果赶上暑天,入殓前要在棺材底部铺上很厚的一层草灰,然后用布铺平盖严,让上面看不出,那就除了消解尸气之外,还有吸收尸水的作用了。此一经验不会仅为江南一带所独有,更不是近百年的发明,所以对草木灰吸收性能的认识应该是很早的事了。至于门前燃火,热气流上升,引起门前低压,则会形成气流的循环,使室内的有害气体尽快地排到室外。避煞那天,全家出避,门窗都要打开,也是为了让尸气发散。巫师所测算的避煞之日,不过是根据时令而大致推算的尸气最为毒害的时间罢了。草木灰吸收“尸气”,会让尸气在短时间内集中到地面附近,一时不能立即散去,这样一来,在布灰之后的室内将对人更为不利。所以在撒上草木灰之后,人应该避开一下,也许这就是举室离家这一丧俗的真实原因。全家远遁,门户大开,什么鸡犬野物之类嗅到灵前的供品,要不进来享用那才是怪事,于是而灰上留上了足迹,但也往往让这些吃白食的中尸气而死,即是“草木鸡犬往往有遭之而枯毙者”。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江苏”一章记高邮之避煞,称为“闭殃”(当即“避殃”之误书),家人出门之前,要把坛坛罐罐全都盖好,说是怕亡灵回家时掉进去。鬼魂掉到罐子中又会怎样,如果爬不出来,留在家里供养着倒也不错,所以这奇怪的理由不过是预防鸡犬蛇鼠之类光顾罢了。至于有的地方如在避煞时把雄鸡拴在桌子腿上,说是煞至则鸡鸣,也不过是当作惊吓不速之客的“报警器”而已。

可是避尸气与儒家尽孝的传统是背离的,人们怎么能把尸骨未寒的亲人扔在家里而出走呢?于是人们就造出了死人亡灵“回煞”的“鬼话”:鬼魂要回家看看。可是这个“看看”却不是探望亲人,只是对自己的那个臭皮囊以及留下带不走的遗物表示一下怀旧。这理由实在很不充分。但既然人家要回来,又不是专门看你的,幽明两途,人是应该让一让的,这就给合理的内核罩上了荒诞的外壳。然而这还有些不妥,一些孝子贤孙或者伉俪情深的男女竟要冲破幽明的界限,你不看我我却要看你,而且一些老夫子也发话了,既然是死者的亡灵回来了,你们大家就更不应该离开,其意似以全部留下再照个“全家福”才妥当呢。(俞文豹引陈东山的话说:“安有执亲之丧,欲全身远害,而扃灵柩于空室之内者?又岂有父母而肯害其子者?”)于是鬼话继续改造,那回来的“煞”并不是死者一人,而是被一个恶鬼煞神押解来的,人们要躲避的不是亲人亡灵,而是那煞神。这是一种不自觉的造鬼行为,目的就是让家人躲避“邪气”,责难尽管责难,理由却有的是。

如此看来,颜之推、俞文豹、陈东山等人用儒家的孝道批判避煞的恶俗,在伦理上似乎是正确的,但从“科学”的角度上看却是错误的了。而且就是从儒家的角度,也照样可以驳倒颜之推们。古人很早就把尸气与煞鬼附合到一起了,而且也不是不见于经传。《礼记·月令》后汉郑玄注中就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疠鬼亦随而出行”之类的话,疠鬼就是瘟鬼,大陵积尸,往往是因战争或瘟疫而大批死亡者的丛葬,其瘟疠之气更是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瘟疫,这时国家就要在城市各处行傩,所谓“九门磔禳”,就是“禳去恶气”。这实际上就是一城一邑的全体“避煞”,只不过此时无处可避,只好用巫术来驱邪罢了。

因此,清人刘玉书在所著的《常谈》中说:“信死亡之气、疫疠之气触人成疾,不信殃煞扑人、疫鬼祟人。”将殃煞与死亡之气对言,既不信归煞,又谨防尸气,就不能不说是前无古人的卓见了。

至于煞神常被人说成是禽鸟之形,这也不是不可理解。首先,《宣室志》所说的人死数日,“当有禽自柩中而出”,这绝不是屡验不爽,像在舞台上变魔术,掀开手绢就飞出个鸽子来似的。但也绝不是凭空编造,棺材敞着盖儿,什么东西不能进去?食腐的禽类当然更要闻到气味便来“歆飨”,及至主人来了,它没理由“鸱吓”,只好鹰飏。而且人在将死未死之时,这些扁毛畜牲往往就会逐臭而来,及至停灵之时,则或翔于空,或集于屋。这样的事出现几次,就足够人们当成编故事的材料,让食腐的毛团一变而为“罗刹魅”,再变而为煞神了。

二〇〇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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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又谢承《后汉书》载:“杨震卒,未葬,有大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从天飞下,到震棺前,举头悲鸣,泪出沾地。至葬日,冲升天上。”这大鸟是否与煞神有关,不能确定,附此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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