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当初在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这名字还挺贴切的。
可不就是永夜吗?
头把这月亮换成外面的太阳,科林却也觉得不乐意。
那叫做太阳的东西太刺眼了些,就算把自己埋在坟墓里面怕是也要渗进来一星半点的炽热光源。
这才叫真的叫一个扰人清梦呢。
没错,就是坟墓。
作为出去流浪兼取材过的堂堂巫妖,科林当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然知道外面的人是怎样生活的。
除了亡灵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生物喜欢住在墓穴里面,他们大多数会盖一个自己的房子,然后把自己塞进里面——
这不是和墓穴的功能完全一致吗?
房子跟墓穴除了外观上不同,又有什么区别!!
科林完全不能理解墓穴究竟有什么不好,要知道,尽管亡灵们总是不在意一些小小的细节,但在墓穴的装修上还是格外上心的。
他们会精心装好坟墓下面的实验室,并且在墓碑的取材上绞尽脑汁。
越是强大的亡灵能搞到的材料也就越特殊,当一块别致的墓碑被戳在墓穴前面的时候,别人一看,嘿——这是身份的象征!
咳咳,扯远了。
总之,科林是一只亡灵,或者换个更细致一些的称呼,他更乐意别人叫自己巫妖。
巫妖作为不死生物中的一种,只要他们的命匣不碎,那么就算是整个人都被拆碎、浑身的骨头都被磨成了粉末扬向大海,只要给巫妖足够的时间,都能把自己一点一点地重新恢复过来。
这比起那些在血浆里重生的、从影子里凝固身体的不死生物听起来有格调多了,最起码从骨架子重新长成一个人形的这点更符合科学规律,不是吗?
开玩笑的。
一言以蔽之,科林还挺满意自己的身份,也挺满意自己的种族。
虽然外界对于亡灵族的风评向来不是很好,但亡灵的身份也让科林死了又复活好几次了——换做其他的种族,怕是在第一次死亡的时候就直接一命呜呼。
他还是很珍惜自己这条命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科林就觉得自己不像是外界所谣传的那种脑子奇怪的“亡灵族形象”。
虽然他也像其他的亡灵一样,在这过于、过于、过于漫长的生命里面,将自己的兴趣放在了无尽的知识上面来缓解无聊,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异族本身就是以长寿出名的存在,对比起遥远的大陆另一端的人类来说,那区区两三百岁的寿命更是显得这边的寿数悠长。
而亡灵族,则是异族中最最长寿的那支。
说实在的,只要不是亡灵自己作死,真的很难会听说一个亡灵被杀死的消息。
如果一个人拥有一百岁的寿命,那么他的人生志向可以定义为“做成功某件事”;
如果一个人拥有三百岁的寿命,那么他的人生志向可以定义为“做好某个领域方面的事”;
如果一个人拥有一千岁的寿命,那么他的人生志向可以把前两个类型的志向变成复数,来填充那漫长的年岁。
可是······
假如一个人拥有几千年、几万年,甚至更久的寿命时呢?
就算把那些领域变成了复数,把走遍某个国家变成走遍全世界,把写一本书变成写出整个图书馆,那么也总有到头的时候。
这种情况下,会爱上学习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