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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说完后他开始试音,发现有根弦的音不太准,去房里找了半天调音器。这期间我拿起还没喝完的可乐,别喝边想,他回家之后那这里是不是他就不来了?那我去哪儿找他?想着想着我的手一拐,半罐可乐就从嘴边滑落下去,墨色的沙发上有一片瞬间成了黑色。我轻轻啊了一声,听到动静的他拿着调音器快步出来,“怎么了?”

我有些狼狈,弄脏了他的沙发,低着头不语,他大概猜到了我在想什么,缓了一会他说,“没事,这是房东他们家的沙发,我上次养的那只萨摩房东说不准在这里养,害的我这段时间还得麻烦朋友,真好,你还帮了我一个忙呢,报了个小仇。”

当时听了这个理由觉得很牵强,不过不得不承认江夏是个gentleman。他会缓解别人的尴尬,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江夏从来不养狗。

“不过,你的脸上……”

“我的脸上怎么了?”

可能是可乐撒了我一脸,感觉脸上是有点黏黏的,江夏走过来,我坐着他站着,他的阴影笼罩了我,然后他低下头看我的下巴边,伸起手准备帮我擦一擦,我突然觉得这个举动很暧昧,紧张的闭起了眼睛。但等来的却不是他的手的温度,而是一个湿热的吻,在唇边绵延,直到那股黏黏的感觉消失,我惊的不能说话,瞪着眼睛看着面前的他,棱角分明,俊朗有神。

“碳酸分子果然会让人cheerful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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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他不信命

听说过一吻定情,但当这样的事真实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觉得真不可思议。

江夏满足了我对男朋友的所有构想,只是当时愚钝的我并没有在亲吻后变换相处的方式,我甚至觉得有点尴尬,所幸推开江夏背着包就跑了。我当时是兴奋的,激动的连表达方式都错误了。我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那天回到家后,我在日记本上写了三个词,牵手,亲吻,江夏。

二十岁之前,江夏对我来说是一个词,我喜欢他,但并没有深入到生命里。

整个暑假我都是忙着的,忙着兼职。而江夏在回家之后的大多数时间都是闲着的,没事练练钢琴,弹弹吉他,我很早之前就说过江夏对音乐是情有独钟的,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最开始潜意识里讨厌他的原因是,像我这种人,丢在kfc里兼职,就活生生的像快餐店服务员。但是他不同,他是丢在土堆里,也会慢慢发光的那种人。

人最原始的讨厌总是出于嫉妒,所以人最原始的喜欢大多数也出于嫉妒。我喜欢看李优一天到晚心心念念着江夏,我却可以一个电话就约他出来。我还是一个为这种小情愫暗自欣喜的小女生。

像我这种万能缩头乌龟的性格,即使知道江夏对我和他对其他人是不同的,我也不敢先跨出一步,表明我对他的心意。好吧,这里的对我不同有大部分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江夏恰恰又是那种绅士到有时候你希望他霸道一点的人。那天之后他会给我发短信但内容都是些无关痛痒的,我觉得我被卡在一个瓶子里,就在瓶口,进不去也出不来。

日子一天天消磨过去,眼看着大学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但我跟江夏之间却依然不愠不火。那天周末我窝在床上吹着呼啦呼啦的电风扇,人热的就像出于昏迷状态一样,突然听见手机滴答滴答的声音,我以为是江夏的短信,或许他想在周末约我出去也说不定。点开一看是李优的,意思大概是周日她生日,希望我去玩。李优不知道我是喜欢江夏的,在她心中我是厌恶他的,因为一开始我就字里行间都带着刺的,甚至还嘲讽过他有够穷的,到商城天桥上去卖唱。想到这,我自己都咂舌,为我过去种种嘲讽江夏的心理活动saysorry。抛却江夏不说,我和李优还算得上是好朋友。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感谢李优的,因为没有她,可能我跟江夏的关系不会明朗化。

李优的生日party办的很大,但不是那种特别讨人厌的张扬。时间特意选在了晚上七点。因为夏日的安城是在太热,白天连出去走的心情都没有。但一到晚上一阵阵清凉的风一吹,整个城市都显得可爱多了。我家住在安城的最边上,等我到的时候已经稍显晚了点。整个包房的半边都是人。

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的江夏!李优的生日请来了江夏!

江夏也看到了我,对我点了点头,我随便找了了位置坐下。李优的爸爸也来了,找服务员要了个麦就开始说话了,篇幅很长的说了一大堆,大有初中时开晨会校长的那味道。大意就是女儿生日啊你们好好玩啊,伯父全给你们买单,晒完家庭和睦在秀富。不过伯父全买单很是受用,气氛都炒热了。

我坐着的这一块应该是李优的高中同学,李优是艺术生,学的是美术。女生占多数,并且都是眼波流转,灵气跃然的女生。如果我是男生一定觉得眼前这幅画面很美,多么生气勃勃啊,但无奈我不是。

本来在这种谁都不熟的情况下,我应该主动去挨着江夏做的,好歹在李优眼里我两也是有过交集的,但江夏出现在李优的生日我就像满心欢喜的洗了一大口气却是无奈的吐了出来,有点垂头丧气。

我坐在靠近门这边,江夏坐在靠近角落的那边,我们两个之间就像有一个莫名的磁场,我不去看他却能感受到他此刻在做什么,看向何方。江夏是一个小焦点,因为在我们这群刚毕业了的小毛毛头里,江夏的气质是相对成熟淡雅的,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子很精致,说实话他不拿吉他真看不出他是热爱音乐的不羁少年,很多时候他像个要继承父业的小开,像极了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

期间我起身去了躺卫生间,同行的还有两个女生,坐在我旁边不停摆弄豪华智能机的手机女,还有一种说着自己考上国美了啊,全家为了庆祝准备去东欧游的。

ktv的长廊里,手机女作花痴样对另一个女生说,“你看见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男生没有啊,好帅的,他那件衬衫是versace的,我哥哥超喜欢这个牌子的。而且他那件还是最新款,我哥磨了我爸好久都没磨到手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versace,但能听出是很贵的衣服,我想他家是开酒店的穿那么贵也是应当的。

事情发展的**,就在我去玩卫生间回来不久,大家该喝的都喝了,该说的都说了。是时候唱一唱了,寿星第一首歌唱的是《分分钟需要你》,眼神看着江夏,“我与你永共聚分分钟需要你,你似是阳光空气……”

我觉得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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