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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妈妈,你确定你真的要把爸爸拱手让给方帆阿姨吗?”刚刚钻进季节的车里,阳帅马上转过身去,透过车窗久久凝望着站在小红楼前凝望着我们的阳皓。

我从后视镜里看到,阳皓呆呆立于蔷薇丛中,明媚的夏日阳光朗照在他身上,阳光里的他却只余一肩萧索。

“帅帅后悔跟妈妈走了吗?”我扬起脸来,把冲涌到眼眶的泪水强硬地逼了回去,把阳帅拉过来紧紧抱在怀里。

看着父子俩久久凝望的不舍,望着那个英俊好看的男人明媚的眼眸里浓得化不开的哀伤,阳光再好,一缕柔肠,早已寸寸成灰。

“帅帅不后悔陪在妈妈身边,帅帅要和妈妈共度难关。更多更快章节请到。”阳帅扬起和阳皓一样英俊帅气的小脸,一脸的江湖仗义。

“谢谢帅帅。”我心头一暖。

“可是妈妈,我对你的没有出息,依然深感遗憾。”阳帅再一次明确地表明他的态度。

“妈妈也很遗憾。”我老老实实回答儿子。

可是我可以遗憾,却不可以回头。阳帅始终坚定不移地把我这场逃离定义为主动撤退,战略迂回。他坚信我们终有一天会重回小红楼,重回阳皓身边。

我却深知,我这一去,从此山也迢迢,水也迢迢。

正如此刻,阳帅可以毫无顾忌地回头看看,我却没有勇气再回过头去看看身后的这幢小红楼,看看小红楼前那个英姿挺拔的身影。

“生死契阔,与你成说!”十八岁那年,也是这样的夏日,也是蔷薇花开的季节。就在这幢小红楼里,阳皓把我紧紧揽在怀中,与我十指相扣,深情承诺。

“执你之手,与你偕老!”望着他深情好看的眉眼,我郑重点头。

若不是草莓园里亲眼见到他与别的女人十指相扣,或许我永远都不会明白,不是所有的海誓山盟,都能够天长地久;不是所有的执子之手,都能够与子偕老。

过去的这一个星期,日子过得纷乱而漫长。短短的几天,在我心里如同经历了几个世纪,十年光阴潮水般从我心头涌过,每一片记忆的光影对我都是一种生不如死的凌迟。

可是实际上,这几天我只办了一件正事,那就是无论阳皓怎样声泪俱下赌咒发誓死缠烂打祈求我的原谅,无论季节怎样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掏心掏肺苦苦劝说让我留下,我都义无返顾选择了与阳皓离婚。

没有争吵,没有纠缠,没有眼泪。我不要带走阳皓的任何东西,我只要求带着儿子离开。

诗人徐志摩生前怀着诗一般高妙的情怀,对自己的结发妻子无情到令人发指,而他为别的女人写的诗句同样美丽得令人发指: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第一时间更新 ;”

“我轻轻地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人们通常只记住了徐志摩美丽的诗句,却忘记了他的背叛和无情,可是我忘不了阳皓的背叛和无情。

所以我不要带走阳皓的任何东西,哪怕只是曾经飘潇于他天空的一片云彩。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紫陌红尘中某个人的离合与悲欢,稍稍停滞它匆匆奔流的脚步。口袋里一穷二白的时候,我也没有太多时间用来疗伤。第一时间更新

离开小红楼的当天,我瞒着所有认识我的人,包括季节和我的父母,带着阳帅来到了离阳皓部队最远的海阳一中。

我在海阳一中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小房子,贱价处理了我的新款lv,用卖包的两千块钱进了一点丝袜内衣,就这样白手起家开始了我孑然一身的新生活。

万丈高楼平地起,藏龙卧虎新天地!

虽然我不得不与阳皓依然共一片蓝天,可是我有权力选择与他背道而驰,一南一北生活在这个锦绣繁华的大都市。

转眼已是盛夏时节,太阳残暴得像是要报复什么似的,从早到晚炙烤燃烧。寥廓的天空白而且空,干枯得没有风也没有一丝云彩,炙热得没有界限也没有一点遮拦。那个灼热炫白的大火球几乎整整燃烧了一个夏季,那样的高高在上,那样的不通情理。

这天下午,站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陪着两个女学生挑挑拣拣讨价还价都快半个小时了,她们依然丝毫没有掏出钱包的打算。

我狠狠地搓了搓笑得有些抽筋的脸,撩起衣袖,抹了一把头发上淋漓的汗水。

正在旁边摊位上嘶哑着喉咙招揽生意的林冬突然手脚麻利地收拾好衣服,一边朝我喊,“晓雨,收拾好东西快跑,城管来了。第一时间更新 ;”

好不容易等来俩生意,偏又遇上这帮天杀的瘟神,我不得不手忙脚乱地收拾好衣服,拖着两个笨重的黑色塑料袋,紧跟在林冬和几位手脚麻溜的小摊主身后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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