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没想到就算陆婷婷将消息透露给了美人,但美人毕竟没有李小夏这样的才女,她是画风夸张幽默,正因为我们后发行的原因,美人没有抄袭到精髓。”
“这个还要多亏你,之前婷婷说要跟大家学习,每个人的手头工作,她都有所了解,但只有你手上的没有被她涉及。”
“其实我一开始就对陆婷婷抱有怀疑了,那丫头转变发生的太快,一般受了什么打击的人不会像她这样,而且她穿衣打扮,行事作风很明显和从前不同,像是被人教导过似得,所以我有留意。”
“这次还要多亏你了,还有大家。”
杂志发行量让迟欢颇为满意,但一想到陆婷婷,迟欢神色不由暗淡两分。
“婷婷其实也是个好姑娘,平时虽然默默无闻的,但本是自己也有两分灵气,真是可惜了。”
“路都是自己走到,有什么可惜不可惜。”叶明城摇头:“总监,我觉得这次杂志发这么好,并且我们杂志社名声也有回暖的趋势,过两天一起去庆祝一下怎么样?”
迟欢唇角带笑看向叶明城:“看你这么幸福的样子,是不是和女朋友和好了?”
叶明城老实抓了抓脑袋,一脸不好意思:“总监,我先出去了。”
迟欢颔首,再低头看向面前的发行数,欣慰长出口气。
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自己的付出总算是有回报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迟欢诧异发现迟子归竟然来亲自接自己。
小家伙走进杂志社的时候,不少同事都纷纷感叹。
虽然之前不少人都见过迟子归,但再次相见的时候,大家还是免不了哑然迟子归的美貌。
更有同事认出了迟子归,半玩笑半认真要迟子归签名。
迟子归在笔记本上落笔的时候,迟欢在一边默默的看着,猜想迟子归脑袋虽然聪明,但并没有正式上学,不知道小家伙笔体如何。
不料小家伙淡然抓起签字笔,连续草书签下自己的名字,力透纸背。
迟欢不禁愣住,抓起笔记本仔细查看,发现这字迹怎么看都有些眼熟。
“这是……你学过书法了?”
迟子归扬了扬眉梢:“是爸爸为了讨好我,叫我练字的。刚开始我并不打算理会他,结果他硬是强迫给我订了一本他的字帖,在片场无聊的时候顺手描了两本,不小心练成这样了。”
迟子归说“不小心”时,的确是一副淡然的模样。
但迟欢却对迟子归有所了解,他要是真心不想学习的话,就算韩宸威逼利诱也没有用。
这是不是代表,子归已经开始渐渐接受韩宸了呢?
“写的很好。”
迟欢将笔记本交给了那名要签名的同事,而后矮身亲了亲迟子归的脸蛋。
“小家伙,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接我?”
迟子归张口正要回答迟欢,结果迟欢蹲下身子的时候,迟子归正好看见迟欢头上的蓝色发夹。
不由伸出手去,手劲巧妙将发夹取了下来。
迟欢没有半点疼痛的感觉。
她自己也感觉奇怪,明明早上金洋给她戴上的时候,她觉得难以摘下来来着。
发夹被迟子归托在掌心,迟子归手掌稚嫩小巧,故而将夹子衬托的更加精致。
但迟子归却缓缓皱眉。
在他的印象中,迟欢并不喜欢佩戴这些琐碎的东西。
迟欢有不少珠宝,都被她束之高阁,这夹子应该没有例外才对。
将水晶发夹倒过来看,发现上面没有任何划痕,明显崭新。
“是有人刚刚送你的?”
迟子归心思细腻,立即发现了端倪。
“嗯。”迟欢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头发:“奇怪呢,我刚刚都没有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