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太丑了……
见过他爹娘那两个天仙一样的人之后,宁楚觉得他的审美观点直线飙升,相比之下,他爹娘和面前这个步三爷,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步三爷是一个枯瘦的老头,看起来有六七十岁了,身上穿着的一件沾满油污的皮袄,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洗过了。花白的头发纠结在脑后,像秋天的枯草一般很久无人打理。脸上留着那颤巍巍的山羊胡子,看起来就像心术不正的人,只有那一双细小的逗号眼,里面藏着一抹精光。
“咦?看起来还挺好的啊。哎呀呀,小娃子,你这病,早点治还能多挺几年,若是真的快死了,我还真不能保证把你救回来。”步三爷笑眯眯地继续戳着宁楚不是很胖的脸蛋,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了,突然许愿道:“怎么样?三爷我破个例,只要你开口叫我一声三爷,我就马上救你。”
宁楚翻了个白眼,这步三爷没毛病吧?
步三爷也只不过是随口开了个玩笑,他许久都不见人,和豹子自言自语说习惯了,所以和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婴儿也自说自话起来。但他没想到这个小婴儿居然对他翻了个白眼,像是真能听懂他的话一样。
步三爷来劲了,越发使劲地戳着小婴儿的脸蛋,诱惑地念叨道:“来,快叫三爷,快叫一声!”
眼见着这个小婴儿狠狠地瞪着他,小脸蛋憋得通红通红,步三爷越发觉得有趣。就算是哭闹也好,他可是最喜欢听人家哭了!
步三爷期待地把脸凑了过去。
然后……他听到这个小婴儿字正腔圆地说出了一个字。
“滚!”
见多识广、认为自己可以泰山崩于面前都不会变色的步三爷,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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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楚低头在屋前的空地上翻检晒干的草药,不一会儿便因为体力不支而坐下来休息。
算了算,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虽然托步三爷的福,他还勉强活着,但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剩余的时间。
宁楚抬起瘦弱的手,手上虽然已经没有了那种严重的紫绀现象,但他今年十岁了,可是身形还像五六岁的小孩子一样发育不良。
当年步三爷发现他之后,就把他收做了徒弟,带在身边治疗加教导。他们在原来的那个树林里住了一年半,后来又因为他的病,辗转游历了许多地方,才在秦岭的这一处山谷里定居下来。
因为这里草药很多。
宁楚看着一只身形比他大了几倍,体态无比健美的黑豹闲庭信步地向他走来。当然,如果这只黑豹的嘴里不叼着一只篮子的话,那么这个画面看上去就不会那么的搞笑。
篮子里面放着一碗还飘着热气的黑色汤药,黑豹小心翼翼地走着,注意着不让汤药洒出来。它走到宁楚面前,把篮子放了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像是督促他赶快吃药。
宁楚先是搂着黑豹的脖子,把脸埋在它柔顺的皮毛里蹭了蹭,然后习惯地摸了摸它脸上那道陈年的伤疤。
这是当年那只的小黑豹,他们一起喝着母豹的奶长大。那只母豹只是步三爷偶然遇到的,助它生产,却在离开的时候遇到了狼群围攻。其中的一只小豹子被狼群咬死,而母豹在寻仇的时候发现了被丢弃在雪地里的他。直到后来母豹顺从自然规则,把已经成年的黑豹赶出了家门,而自己跟着另一头公豹走了,宁楚才把它带在身边。他也有想过让它重回山林,但是试过了几次都没用之后,宁楚也就放弃了。它肯定是把他当成了无法抛弃的兄弟,那他又怎么能先抛弃它?
他知道豹子的寿命最多也就只有二十多年,但跟着他这些年,黑豹平时也喝他喝的汤药,虽然不知道能不能让它延长寿命,但总是能有些好处的。
宁楚给它起名叫黑墨,在步三爷出谷采药游逛的时候,有黑墨留在谷中陪在他身边,除了可以替他赶走一些凶猛野兽外,也让他远离寂寞。
黑墨耐心地让宁楚抱着,甚至还弯下脖子,让他抱得舒服些,但是才过了一小会儿,便用尾巴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宁楚的身体。
宁楚知道它在催促他喝药,便放开了它的身体,拿起那篮子里的汤药,用唇沾了沾边试了试温度,才仰起头面不改色地喝了下去。
喝到还有小半碗时,宁楚就停了下来,抹去唇边的药渍,递给了蹲在一旁的黑墨。
黑墨用它那双金色的眼瞳看了一眼宁楚,随后低下头伸出舌头开始舔那碗底剩下的汤药。
“徒弟徒弟徒弟!你怎么把我辛苦熬的汤药给那头豹子喝啊!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你知道这碗汤药里面的三花六草,我是等了多久才采齐的吗?”正在偷窥的步三爷气得跳了出来,火冒三丈地指着宁楚开骂。
宁楚淡定地瞥了他一眼,然后伸出小手,清脆地说道:“师父,这次出门又弄到什么好东西了?”言下之意,竟是快快交出来让他过目。
步三爷郁闷无比,心想他收的这个徒弟还真是他的克星。师父需要照顾徒弟的饮食起居不算,每次居然还都是他要费尽心思讨徒弟欢心,到底谁是师父谁是徒弟啊?不过,步三爷看着那张白玉晶莹无比可爱的小脸,移不开目光。虽然那张脸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但他还是拼命地想尽办法想要博他一笑。
完了,他已经沦落到和周幽王一个等级了,为了褒姒倾城一笑,宁可烽火戏诸侯。
步三爷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人格的堕落,但还是忍不住哀求道:“徒弟啊,这回师父出谷,还真给你弄到了好东西。不过……不过你先笑一个给师父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