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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好像对我毛茸茸的大爪子非常感兴趣似的,董一杰不轻不重地捏捏攥在手心里的爪子,然後拿指腹沿著脚垫的轮廓慢慢地摩挲起来,痒而暧昧,我浑身一颤,立马就想把爪子缩回来。

董一杰却一下子制止了我,“别动!”他皱皱眉头,“该剪趾甲了你。”

我低头一看,可不是,自从出事以後就再也没办法替毛毛虫修趾甲,都长出来一截了。

得意地看著我,董一杰扬眉笑道,“幸亏我聪明,上次去买狗屋时顺便把指甲剪给买回来了。”话音刚落,只见他变戏法一样从茶几的小抽屉里拿出只宠物指甲剪来。

於是我无话可说。

拿大手暖暖地抓住我的右前爪,董一杰低头沿著血线开始小心翼翼地剪起趾甲来。

几盏小射灯从天花板上斜斜地打下晕黄的灯光,照出董一杰清晰而硬朗的轮廓来。我抬头看著身前这男人专注的眼神,睫毛投下的淡淡的阴影,还有那因为紧张而无意识地微张的唇,好像在他心目中,为一条狗剪趾甲一下子变成了天底下最重要的事情。

我有百分之百的理由相信,这大少爷怕是从来都没有像这样伺候过人,更遑论狗了。要说没有受宠若惊那肯定是假的,但此刻的坐立不安倍受煎熬却也是事实。

好不容易把我四只爪子的趾甲都剪好後,董一杰仍然觉得不满意,继续以前所未有的耐性拿挫慢慢地将刚剪过的趾甲又一一磨光滑。

在轻微的摩擦声中,我被董一杰暖洋洋地围困在怀里,我的爪子被他握在手上,这般以前我只有在梦里才能拥有的,类似执子之手共度此後人生那样只属於我们两个人的恬然与安详到来得如此轻易,以致我真真切切体会了一把先贤所说的有心栽花无心插柳的关於世事无常的感慨。

夜渐渐的深了,当我准备睡觉的时候,董一杰还倚在床上就著床头灯翻看著那几本书。目光安然,一室温馨。

於是我只能十分没面子地摸摸鼻子,然後逃也似地一头钻进窝里驾轻就熟地装死。

董一杰带著笑意的声音从後面轻飘飘地传来:“毛毛虫晚安。”

第二十五章

谁知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一只在脑袋上搓来揉去的手给吵醒了,“毛毛虫,该起床了!来,咱们去跑步!”

大少爷,你又哪根筋不对了?平白无故跑什麽步??别开玩笑了!要知道,我从小到大最怵的就是做运动!

连眼皮都懒得抬,我缩缩爪子,把脸往长长的皮毛里埋得更深一点,企图蒙混过关。

“不准装睡!快给我起来!怎麽会有像你这麽懒的狗?!”推了半天不见我有反应,董一杰干脆不依不挠地拽住我一只前爪,务必要将我从窝里拖出去。

些微的挣扎根本无济於事,我哪里敌得过董一杰的蛮力,就这样被他半拉半抱地搬到了外头。

哈欠连天地蹲坐著“嗷呜……嗷呜……”了两声,我不满地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看,董一杰正弯下腰来拿张俊脸笑吟吟地看著我,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倒是精神好得很。

呆滞地望著这与平日里格外不同的男人,我猛然察觉原因在於他今天穿了件无袖的运动上装以及运动短裤,脚下还套著双专业级的运动鞋,竟是将多少年没碰过的行头给翻了出来。

雄姿英发间,一如初见。

也许是董一杰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我身不由己地闭了闭眼睛。神思在刹那间变得恍惚,仿佛无论时光再怎麽流转仍然可以一眼看到彼此最初的模样,那时,一切都刚刚好。

於我,从来也只得这麽一个人而已。

打断我思绪的还是董一杰,他蹲下来眼神诚恳无比地平视著我,而後伸手在我两条前腿的膝盖上轻轻捏了一把,“毛毛虫,书上说像你这样的大型犬每天需要做一个小时以上的运动,所以从今天起,每天早上我都要带你去跑步。怎麽样,高兴吧?”

闻言我陡然一凛,杂念全无。金毛猎犬需要极大的运动量这我是知道的,但以前我只能每天带毛毛虫出去散散步,别的则再不能够了,实在是有心无力。

没想到董一杰对毛毛虫居然会比我还用心……

五味杂陈地瞅了董一杰一眼,我心甘情愿地站起来跟著他走下楼去,不想董一杰的前进方向却是车库。

又说跑步?取车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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