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落在白兔的身前不远处,它好奇地跳到花前,鼻子有趣地上下动了动,最后靠在花蜜上嗅了嗅。
看见兔子可爱的举动,向德恩趴在阳台上,脸上绽放开心的笑容。
“砰——”响彻山间的一声巨响,向德恩震惊地直起身子!他看到那朵粉色玫瑰被子弹射得花瓣四散。
刚刚活泼乱跳的兔子现在则是动也不动地倒在一旁,从白兔身体下方流出来的黏凋液体慢慢扩散,将绿色的草地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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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德恩的脸色瞬间刷白,双唇不停地抖动,紧接着,他看到那个拿着小型猎枪来到兔子身旁的凶手。
那个人的黑色眼珠如豺狼似地盯着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你为什么杀了它……”颤抖地轻问,向德恩双眼悲伤地看着那个八年没见到的人。
奇,变了很多。
原本就高大的身体现在成长得更壮,也更可怕了。
他就像一根巨柱,推也推不动的巨柱,好像只要在他面前,任何人都没办法超越他。
奇走至二楼阳台下,更靠近他的地方。
那黝黑的脸和暗黑的眼,立体的五官成长得更加猖狂的男人,一身整齐的丝质衬衫配着黑色马裤及长马靴,好像古欧洲人皇室贵族的打扮。
一个在台上俯视,一个在台下仰望,像极罗密欧夜访茱丽叶的情景。
只是,他们之间的关系永远不会是那段永世不靡、亘古不变的恋情。
“好久不见了。”
声音,依旧是那样低沉,以及令人无法忽视的强烈存在。
“你为什么要杀了那只白兔?!”怒气终于爆发。
看到向德恩伤心的样子,奇笑了一下,阳刚英俊的笑容在大太阳底下是如此刺眼。
“我最近迷上打猎,正好这只兔子被我发现了,既然发现了,就得猎下。”
语气之中,不知道隐藏了些什么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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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这个?这个地方,可不是打猎的地方!”
“你知道什么?如果在其他山中我就不会开枪猎杀,可是你得想清楚,是这个小家伙自己闯入我的地盘。你说,我凭什么不能杀?”奇理所当然地看着他,而他则是不可置信地倒抽了口气。
熊熊怒气像被捻熄的蜡烛火,所剩下的不过是一缕白烟。
——奇,你在示威吗?你在隐喻什么?你是说,八年前是我主动去招惹你们,是我先去到你们的领域里,所以你们才会把我逼到死角,将我当兔子一样征服我吗?这一切,全部都变成了我的错吗?
“你在暗示什么?”紧紧地抓住几乎窒息的胸口,他无力地问着。
“没什么,你别想太多,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奇低下身拾起小白兔的尸体,问:“你喜欢这个小家伙吗?送你。”
一听,怒火重生。
“我要具尸体做什么?!没人会像你一样变态!”
“呵呵,难说。你可以将它标本起来放在柜子里观赏啊,心情好的时候还可以摸摸它的身体,顺顺它的毛发,就当它还是活着那样。反正,它被福马林泡过之后就不会腐烂,也无法逃离你的身边。”
奇突然看了他一眼,说:“它会永远的,都是属于你的,多好。”
然后奇将小兔子仍在滴血的尸体高举,语气轻得像是在谈论今天天气不错的音调,听在向德恩耳里却只剩毛骨悚然。
——我永远也弄不懂你们这些人在想些什么!向德恩在奇紧迫逼人的视线中撇过头,转身离开阳台回到室内,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