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和他的几个哥儿们要和七中的人打一场球赛。
按理来说,李宇泽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火箭队1号的球衣。
原因很简单,要是他敢在球场上穿林浩球衣的话,就会被人针对甚至嘲笑。
这几乎成了华夏所有篮球场上的潜规则。
一旦有人穿林浩的球衣,大家就会默认你是全场最靓的仔。
但如果你球技没有达到大家对你的期望,那你就会被虐得生活不能自理。
“算了,嘲笑就嘲笑吧!”
李宇泽紧咬牙关,最终还是选择了湖人3号球衣。
据小道消息说,这场比赛,他暗恋的妹子阿兰会到场观看。
为了让阿兰眼睛一亮,李宇泽宁愿被人嘲笑。
穿上尘封已久但崭新如故的湖人1号球衣,再穿上钩子公司专门为林浩设计的签名鞋。
他忽然感到精神一爽,浑身充满了斗志。
李宇泽骑上自行车,朝着学校的方向骑去。
“卧槽!你怎么也……”
来到校门口时,他震惊地发现,自已的好哥儿们阿强居然也穿着林浩的球衣。
“真是土包子!以前的潜规则现在早作废了你不知道吗?”
阿强白了他一眼。
“啊?赶紧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宇泽急忙问道。
“你真是信息闭塞啊!不过可以理解,你都好久没打球了。”
阿强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道:
“自从林浩率领湖人打进总决赛后,他的球衣现在已经卖得脱销了。”
“咱们学校几乎所有打篮球的都买了一套。”
“买的人多了,所以总会有几个胆子大的穿着去打篮球。”
“后来啊,穿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
听到这里,李宇泽恍然大悟。
当他和阿强踏入球场的那一刻,两人瞬间惊呆了。
只见球场上的几个好哥儿们,还有羊城七中的人,几乎全部穿的都是林浩的球衣。
一片紫金色,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