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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第2页)

白少流:“意中人总比梦中人好,至少还看得见摸得着。”

清尘:“梦中人?你又梦见谁了!”

白少流:“不是我是别人,我跟你说件事,关于风先生与阿芙忒娜的。现在有点麻烦,有人恐怕要害风先生,晚上回来的路上我已经给淝水知味楼的陈雁打过电话了,陈雁说她会转告梅先生地。”在路上白少流简单地告诉了清尘晚上在滨海公园发生的事情,以及教廷对阿芙忒娜的处置,他们俩也没想明白灵顿侯爵地腿是怎么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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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午把我叫出来说有东西给我看,什么事情这么重要?”这是在一家饭店的小包间里,关上门之后罗兵问白少流的话。

白少流:“知道你很忙,但这事挺重要的只能打扰了。你能看出这只钢笔有什么古怪吗?。。。。。。小心点,不要让笔尖对着自己。这里还有一块肉,是从灵顿侯爵的腿上割下来的,肉里面有一枚小钢珠,带着麻药和剧毒。”

罗兵拿起钢笔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冷气道:“这是钢珠枪,特工用的,我见过!但是这么高档的货色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人可真有钱还喜欢臭讲究!”

白少流不解道:“怎么臭讲究了?”

罗兵:“一般高级特工用的钢珠枪,都是仿制成钢笔的形状。可这你看看一支笔,就是货真价实的万宝梵克钢笔,这种笔是世界上最贵的,普通一支都得上万,像这种特制的型号几十万都有可能,洛先生签字用的钢笔和这差不多也是一个牌子。。。。。。。用这样一支笔特意改装成特工用的钢珠枪,得花多少钱?”

白少流:“这一支笔可就是一辆车呀,灵顿侯爵是够有钱,也够臭讲究。”

罗兵:“说他臭讲究倒不是说肯花钱,而是不重视特工这一行的规矩,杀手尽可能不用能追查出来历的凶器,如果用了就绝对不该留下线索。可这种笔能够追查出来历,每支笔生产时都有编号,销售给谁也有记录,灵顿侯爵的能量不小能够找人把笔改装成这样,可是他搞暗杀还是个外行!”

白少流:“他本来就不是特工,哪能跟总爷你比专业水平?他也没想到笔会遗落到现场没来得及取走,难怪要派人把笔找回去。。。。。。。能不能把它拆开?我怕里面还有机关一直没敢乱动。”

罗兵:“在这里可不行,得用专用工具,算了饭也别吃了,你跟我去洛阳大厦。

白少流和罗兵去了洛阳大厦,在一间器械室中,罗兵眼上挂着一个修钟表的放大镜,小心翼翼的在操作台上将这只钢笔拆成了一堆零件。一边拆还一边赞叹:“做的真精致,还有防止误击发的保险装制,这么小的空间是怎么装上去的?”

白少流:“我就要你打开看看是不是钢珠枪,你怎么拆成这个样子?”

罗兵:“这是单次击发的,我想把钢珠重新装回去,这支枪还能用。理论上来讲钢珠是不可回收的。用一次就得装新地,如果用回收的钢珠毒性会大大减弱,不过只回收一、两次应该没有问题,足够再杀人了。”

白少流:“你拆的这么鸡零狗碎,什么时候能装好?”

罗兵:“干这种活不是我最擅长,老鬼要在这里就好了,三下两下就能搞定。”

白少流:“老鬼是谁?”

罗兵:“我干秘勤之前在特别训练营中的战友,我们一个小组一共六个人。外号分别是老改、鬼精、石头、赶匠、总爷、小小,我说的老鬼就是鬼精,他最擅长各种器械,没加入训练营之前是当地有名的神偷,没有他打不开的锁。”

白少流:“你说的小小就是萧正容?现在你们这些战友都各干各地?”

罗兵:“赶匠死的早,二十年前就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了,其它五个人当中现在只有队长老改还在干秘勤,我们都各做各的离开秘密组织了。。。。。。。至于我是犯了错误被开除的,如果不是洛先生托关系救了我,我差点没上军事法庭。这些我以前都对你说过。。。。。。。你把笔和钢珠都放这里吧。过几天再来拿。那块肉也给我,我找个冰箱冻上小心别臭了。”

白少流:“我到现在还搞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事,这支笔是不是灵顿侯爵的?理论上是维纳小组的笔也有可能。所以我留下这支笔想搞清楚,顺便敲打敲打灵顿侯爵,你怎么又要把钢珠给装上?”

罗兵:“我告诉你答案吧,根据你描述的现场情况以及灵顿侯爵受伤的位置,应该是他自己掏出钢珠枪打中了自己的腿,当时他的姿态应该是右手垂臂持枪左腿向前迈步。。。。。。。至于误击发地可能性很小,很可能是被其它人控制了动作,比如被人握住了手腕,甚至有可能是萧云衣那丫头搞的鬼。”

白少流:“风夫人,她有那么大地能耐?”

罗兵:“有多大能耐说不上。可是从小就一身古灵精怪,嫁给风君子萧家全家人都是谢天谢地,这世界上终于有一个人不在乎她那些古怪,否则真不知道谁能受得了她。。。。。。。想当年风君子第一次去萧家见到萧天红老先生,也就是萧云衣她爷爷,萧老就像见到宝一样,当场就把珍藏多年的天心剑送给了不会武功的风君子。”

白少流:“还有这段故事啊,风夫人究竟有什么古怪?”

罗兵:“如果她想和你开玩笑恶作剧,可以让你出门撞鬼。还能让你一不小心把饭吃到鼻子里,你说谁能受得了?也就是风先生,她那套把戏在他面前通通不管用。。。。。。不提萧丫头了,我问你,这支钢珠枪重新装完之后有什么用?”

白少流突然醒悟,惊讶道:“无论拿它杀了谁,都可以栽赃给灵顿侯爵,你不是说这一支笔有编号也有销售记录吗?”

罗兵:“聪明,我就是这么想地!堂堂一个王室侯爵,带着这样一支笔来到乌由市,肯定是不怀好意,这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其实他想对付谁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如果亲自动手只能说明其目的不可告人。。。。。。假如有人大人物被暗杀,凶器是这支笔又遗落在现场,一定能查到他头上。”

白少流:“大人物?”

罗兵:“当然得是大人物,平民百姓死了谁会花那么大代价在国际范围内追查?我倒不是说一定要杀什么大人物,而是说这支笔如果在你手上,就等于随时可以给灵顿侯爵来点颜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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