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报警吗?”罗宾问。
“呃——不会。冈弗里不是那种一有人惹他就去报警的家伙。他和那个想害他儿子的家伙一样丧心病狂。不过他意识到这次自己麻烦大了。”
“你没有想过把那歹徒花钱雇你做的事录下来,自己拿去报警?”
罗宾不假思索地问。
“没有,罗宾,因为谁都会明白警方的情报是哪儿来的,如果我盯梢时要时刻躲避职业杀手,那干这行的压力就太大了。”
“可是冈弗里不可能永远把儿子关在家里呀!”
“他用不着。他准备带全家去美国享受一个惊喜度假,然后从旧金山打电话给我们那个喜欢动刀的朋友,就说经过反复考虑,他已经改变主意,不想再干扰他的商业利益了。应该不会引起太多怀疑。那家伙已经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应该冷静冷静了。他的挡风玻璃被砖头砸过,他老婆接到过恐吓电话。”
“恐怕我下星期要再去一趟伏尾区,就说那个男孩一直没露面,然后把那只猴子15还回去,”斯特莱克叹了口气,“不太合乎情理,但我实在不想让他们来找我。”
“他给了你一只——”
“猴子——五百英镑呀,罗宾,”斯特莱克说,“约克郡的人是怎么说的?”
“刺杀一个少年,这点钱也太少了,”罗宾语气激烈地说,然后突然令斯特莱克猝不及防地发问,“你觉得马修怎么样?”
“不错的人。”斯特莱克不假思索地说。
他没有多加形容。罗宾不是傻瓜;在此之前他十分佩服罗宾对假话和不实之言的直觉。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匆匆转向另一个话题。
“我在琢磨,也许到了明年,如果我们的利润还不错,你已经得到加薪了,我们可以再雇一个人来。我现在干得太辛苦了,不可能永远这样。你最近回绝了多少客户?”
“两三个吧。”罗宾冷冷地回答。
斯特莱克猜想是因为自己在马修的问题上不够热情,可是他又绝不愿意再虚伪地多说什么,便很快就退回自己的办公室,又把门关上了。
然而,这次斯特莱克只猜对了一半。
罗宾确实对他的回答感到失望。她知道如果斯特莱克真心喜欢马修,绝不会这样明确地来一句“不错的人”。他会说“啊,挺好的”,或者“没想到你眼光还行”。
真正让她恼火甚至委屈的,是斯特莱克提议再招一个人进来。
罗宾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前,开始疯狂地快速打字,手指格外用力地敲着键盘,为那个闹离婚的黑美人整理这星期的账单。她曾经以为——看来是想错了——她在这里不仅仅是个秘书。她帮斯特莱克弄到了证明卢拉·兰德里的凶手有罪的证据;有些证据甚至是她主动去找、独自找到的。后来的几个月里,她几次超越了助理的本分,陪同斯特莱克完成侦察工作,因为两人共同行动显得更自然,能迷惑看门人和不肯合作的证人,证人看到斯特莱克的大块头和阴郁的表情会本能地产生抵触情绪,更别说她还冒充各种各样的女人打电话,就凭斯特莱克那样的大粗嗓门,是根本没法模仿的。
罗宾本来以为斯特莱克的想法跟她一样:他偶尔说过“这对训练你的侦探能力有好处”或“你可以上一堂反侦察的课”。罗宾本来以为,一旦公司站稳脚跟(她完全有理由声称自己功不可没),她就会获得她知道自己需要的培训。然而现在看来,那些暗示都只是随口说说的,是逗弄她这个打字员的。那么她还赖在这儿做什么呢?她凭什么放弃了待遇好得多的职位?(盛怒之下,罗宾忘记了她多么不喜欢那份人力资源的工作,虽然薪水很高。)也许新来的人是个女的,能够胜任这些有价值的事,而她,罗宾,将会成为他们俩的前台和秘书,再也不会离开她的办公桌。她可不是为了这个才待在斯特莱克这里,放弃了薪水高得多的工作,还给感情生活带来了一个不断制造紧张气氛的根源。
五点钟一到,罗宾一个句子刚打到一半便立刻停下,穿上自己的短风衣扬长而去,并格外用力地把玻璃门砰地关上。
声音惊醒了斯特莱克。他枕着胳膊在桌上睡着了。他看了看表,发现是五点钟,纳闷刚才是谁进了办公室。他打开里外间的门,看见罗宾的衣服和包都不见了,她的电脑屏幕也是黑的,才意识到她连一句再见都没说就走了。
“哦,真是见鬼。”他不耐烦地说。
罗宾一向脾气很好。这也是他喜欢她的诸多优点之一。就算他不喜欢马修又怎么样呢?要跟马修结婚的又不是他。斯特莱克烦躁地低声嘟囔着,锁上门,上楼来到自己的阁楼间,打算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就去跟妮娜·拉塞尔斯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