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很快走了。
“重来,你觉得可能么?”莫雨等霍驰离开后才说,她不想扫兴,但这个说法太虚无缥缈。
“那又能怎样呢?”刘心回道:“只要他相信就够了,他那样子简直和死了没区别!队长还可以复仇,而他的仇人是自己,他该怎么活?”
莫雨无话可说,没人愿意接受姜子尧的离开,但他们的悲伤远不及霍驰,所以执法者们都统一了想法,他们默默守在大门下。
霍驰离开这里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他们什么也没说。
陈玉在大门的土地上倒了一杯酒,他们沉默地送别了霍驰。
霍驰缄默了很久,他离开了乌托邦,像个漫无目的游魂,他的身体裂开了一个大洞,他无法恢复完整,只要这个创口在,他就会感到空虚,痛苦。
所以霍驰开始流浪,他走在荒芜的城市里,他踏过料峭的山峰,他点燃了大火,他在每一座城市都盛放了一场漂亮的爆炸,他听着爆炸的声响,这会让他反复记起自己犯下的罪孽,他没有吐露过自己的姓名,再强大的异种在他手里的都是一摊灰烬。
有人崇拜他,有人畏惧他,他在的地方总是会有死亡,他不在乎生命,不在乎未来。
他就像是地狱而来的魔鬼,而他在等待审判。
可这样一个人,却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3912年,霍驰走遍了全国,游遍全国是他们未能实现的愿望,但时间没能帮助他填上那个空缺,他总是在思念,他的思念久到让人遗忘,所以他只能反复将伤口剥开来铭记这份痛苦,痛会让他一直走下去,直到他找到回家的路。
3912年6月,他遇见了习飞白,发现了时空异能,他从一个高阶异种手里将其解救。
他把异种炸成肉块,鲜血淋湿了全身,在血腥和恶臭中,胸前的戒指依然干净。
他低下头,双手捧起,他亲吻着戒指,在漫长的流浪里,他终于体会到了活着的滋味,他抓住了时间。
第65章我想送他一枝玫瑰
离开乌托邦后,霍驰在向南走,最后他又回到广琴市,他停留在洪中大学,停留在对未来无限畅想,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的地方,他占领这里,直接驱逐范围内的所有生物,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恶徒。
但习飞白从不这么认为,他前脚踏进鬼门关,后脚就被这个男人拽了出来,就算对方出于目的他也不在乎。
习飞白甚至连这个男人的名字都不得而知,他从没见过一个这样有魅力的男人,他出现时,强大得像个莅临着的风暴,他用力量就可以让任何遇见他的人臣服,他脸上蓄着胡子沾染了风沙,孤只单影。
他是个经历了曲折命运的男人,他千疮百孔却能屹立不倒,孤独属于他,淡漠那是应该的,站得越高能和他并肩的人就越少,而这强硬得像个石头的人也在思念着,他还有浓厚的感情。
习飞白都觉得感天动地,如果他老大只是想要一个人,那老天就应该满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