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小子哪个贵,这个没有定的。
他自己看下来觉得,戏班里小子比姑娘贵。
因为小子可以当两种人使。
用前面是小子。
用后面是丫头。
姑娘只能以后老了当奶娘,用处没有小子多。
卖他的时候,班主哭得特别惨,抱着他哭得像是他亲爹。
“乖儿,你是去享福的,记住了,你是要去享福的!”
于英达就记住了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不为享福,他为什么要吃这些苦呢?
他走了以后,就没有人给班主送终了。
他是这么想的。
他以为班主留着他,应该是想让他送终的。等班主老得动不了的时候,他还在戏班里,他就能一边表演赚钱,一边养着班主了。
至少能让他每天吃一碗面条。
现在他也走了,班主现在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没人给他送终,他能活多久呢。
于英达觉得自己也挺没良心的。
离开戏班之后,从没想起过里面的人。每回想起来,都想的是他们还能活多久?去茶馆表演的时候,会不会让人再赶出来?
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不过,被人砸了头?
他被卖了之后,戏班里就没有年轻人了,全是一些没用的老头子老太婆,他们没本事没力气,可能最近只能去做乞丐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他被卖了,可能真的是来享福的。
因为被卖了之后,他就住进了大房子里。
有干净的衣服穿,有热呼呼的汤喝。
虽然也会挨打——可他在戏班里也挨打啊,还没吃的。
虽然需要做些姑娘的事——可他在戏班里也没少受罪啊。
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受罪,也是一样的。
人嘛,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身穿的。
吃得好,穿得好,就是享福了。
总比吃不好,挨饿受冻强吧。
他从这家,到那家,名字一次次的改,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他慢慢长大了,从自己管不了自己去哪家,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他想过要重新开始。
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现在到了新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不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