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晴以前就想过要开一个酒吧。夏天的夜,天黑得晚,很多人晚上在家呆得热,或者在府里呆得无趣,再不然,就是和现代的情况一样,只是为了找朋友喝喝酒,聊聊天,打发一个寂寞的时间和空虚的灵魂。
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是人,都有心理需求,那么解决方法若是一样,估计也问题不大。
想到心理需求,便有生理需求。
沈晴脸一红,刚才,她居然想到了开一家夜总会。搁到这个时代,就是妓馆!
好大胆的想法!但沈晴又仔细想了想,好像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想不能干的。
这里跟现代还不一样。现代,那是非法的,而这里,却是合法的。
有着云枫这个地头蛇在,还怕被人查封吗?!开那个,可是来钱很快的!
沈晴暗笑,但也扶额!她现在也要为一斗米折腰了没办法,现在收入越来越少,得挣钱养家呀!
坐了会儿,也没什么意思,沈晴想去后院看看夏荷。好久没见着她了,也不知道她最近如何。
自从发生了春桃的事儿,沈晴还是一直担心着夏荷,不过知道她与那些女眷、还有沈六住在一个院子,便也安心了。
来到后院,一进院子便让沈晴大吃一惊!
原来几块已经荒了个花圃,现在已是种满了各种蔬菜。有的只是繁叶茂盛,还没到结果的时候;有的已经初见果实,青青涩涩的挂在那儿,看着甚是喜人。
还有一些就是青菜,已经到了可以食用的阶段,只要不连根拔掉,过不了多久,便又会长出新的。
“这些是你们弄的?”沈晴指着那些绿绿葱葱的植物,问向欢天喜地奔过来的夏荷。
“姑娘,您还知道来看看我呀,我还以为您都把我给忘了!我可是很想您呢!”夏荷看见沈晴甚是高兴,甚至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便马上抒发一下自己对沈晴的想念之情。
“你这个丫头!让你回去你也不回,还说我不来看你。你什么时候想离开这儿,随时跟我说,我马上带你走,让你天天看着我。”沈晴看到明媚如阳光的夏荷,心情也是大好。
这个夏荷性格很好,成天的乐呵呵,也不像有些女子爱计较,好像什么事儿都不会放心里去。也只有在春桃刚去世的那一阵子,见她不开心,但慢慢跟着工作忙起来,便也好多了。
“姑娘,我不走,我喜欢在这儿。只是”夏荷刚刚还喜笑颜开的,一说到这个,脸就哭丧了起来。
“怎么了?”沈晴忙问道。有的时候,一句话中简单的两个字“只是”,真是能吓出心脏病!
“姑娘,想必您刚才也看到了,最近的客人是越来越少,再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夏荷也着急呀,可她再着急,客人不进来,能怎么办?
沈晴奇怪地盯着夏荷,一言不发。当夏茶感觉到这道目光时,心下咯噔:姑娘干嘛这么看着自己?!
“夏荷,看不出来呀,你不替本姑娘操心操心我的事儿,倒是学会操心起沈六的事儿了。”沈晴收回目光,打趣道。
操心生意的好坏,应该是掌柜的份内事儿,沈六的压力居然有人主动担过去了。
而且,夏荷最初是作为沈晴的贴身侍女买回来的,也是这样调教的,可却不想,她执意留在了这里。
沈晴从来不做强人所难的事儿。既然夏荷喜欢留在这儿,那便随她,反正在哪儿都是为她工作。
只是看来这丫头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姑娘!”夏荷突然被沈晴说得脸红,她刚才一着急,也没想那么多便说了出来,谁知道姑娘小小的年纪,怎么弯弯肠子这么多,一直子就弯到了这件事儿上!
“好啦好啦,你也十五了吧,有了喜欢的人很正常。沈六呢,跟着我时间最长,论能力、论长相,他都不错,而且性子也好,活泼外向,不是木纳的那种。你俩要是能在一块儿,那简直就是一对大活宝儿!”沈晴在心里yy着他俩成一对会是什么样,嘴上便也没把门儿的说了也来。
夏荷毕竟是这个时代的姑娘,脸皮薄的要命,而且她和沈六哎
听沈晴这么说,夏荷的脸“唰”地变得通红。她什么时候听到过这么露骨的话呀,还说的是她和她心里的那个人。
沈晴见她红着脸,低着头,燥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便明白自己想得相差无几。
“好啦好啦,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对了,你还没说这些菜,可是你们种的?长得真好!早知道你们这么厉害,我还搭什么人情让莫桓大老远的找菜农过来呀!”沈晴也不想再继续难为夏荷,毕竟她还是个小姑娘,逗逗她还行,但得适可而止。
夏荷一听沈晴问这个,才想起来,她一进来便问了这个事儿,只是自己一时激动,给忽略了。
转移了话题,夏荷也没刚才那么尴尬了,虽然脸还有些红,但她明显已经恢复了些神彩,不会只是一直盯着地。
“这些菜,都是胡兴教我们弄的,不过大多时候,他都会过来照顾一下,否则就凭我们几个,估计早就给养死了吧。”夏荷实事求是的回道。
他们都是穷苦孩子,哪里会种地种菜。家里若是有地可种的话,最后也不会沦落到卖身了。
沈晴想起来了,胡奇的那个弟弟、胡兴,小时候大脑出了问题,虽然有些痴傻,但种菜养花却是一把好手,好像天生就懂一样。
正所谓,上帝关上了一道门,必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或许这种植的天赋,便是上帝为他打开的窗吧。
“胡兴可是住在这里?”沈晴怎么记得,她让人把胡兴接到西南草场去了呢,好像是和胡婆婆住在一起。
“他就住在旁边的铺子后院。他原先是跟胡婆婆走了,后来您不是说,让他过来教我们种种菜吗?他也便留了下来。”夏荷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