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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被带到了审讯室,她的罪行证据一目了然,她利用阴阳合同与建筑商签订协议,将原本昂贵的建筑材料替换为普通材料,从而从巨大的价差中牟取暴利。
根据提供的证据显示,她的私人账户中多出了3000万美元,
而这3000万正是建筑商给她的回扣款项。
让珍妮惊讶的是,这个账户她从未使用过,但确是以她的名义开设的。她仔细回想了一下,记起在进入劳伦斯集团后,总务部给她办了一张工资卡,那张工资卡是哈肯银行的,当然,劳伦斯集团所有员工的工资卡都是哈肯银行的,毕竟斯望家和劳伦斯家关系非同一般,伊登又掌管着哈肯银行的运营,亚历山大怎么可能不对他的女婿有所关照呢?所以这一点倒也不足为奇。
所谓的工资卡虽然在珍妮手里,但由于她刚入职还未领到第一份薪水,所以对于卡片账户状况完全没有管理,她也十分确定并未收到任何账户信息。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一旦有人刻意篡改,她自然不会收到相关提醒。
即便珍妮追查自己未收到卡片通知一事,哈肯银行也可以找个销售人员背锅,做个小处罚,事情就解决了,对她的案子毫无帮助,反而是浪费时间。
珍妮默默地看着眼前提供的所有资料,大脑飞速运转,既然被人陷害,那就肯定能找到破绽,再完美的犯罪终归会有漏洞,只是需要时间去破解。
然而此刻珍妮担心的是,因为桑德斯家族有足够的权力,案件会很快结案。
如果快速完成,她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洗清冤屈。
“证据确凿且有证人作证,我们会在一周内把所有材料提交法院,并宣布判决。鉴于时间紧迫,我们将不给予你保释候审的权利,而是直接送你进拘留所。请在这里签字,劳伦斯小姐。”检察官态度冷淡,冷冷地在珍妮面前放了一份拘留通知书。
“按照哈肯国的法律,我都不能聘请律师吗?”珍妮平静地问道。
“当然可以,”检察官回答道,“只不过你现在不能离开,律师可以来这里见你。作为检察官,我必须提醒你,你犯罪的事实非常明显,建议你不要为自己找太多借口,让你的律师帮你争取轻判,向法官求情,否则以你目前的情况来看,结果不会太乐观。”
珍妮紧了紧嘴唇。
“劳伦斯小姐,你可以先签字,签完字后我会安排人员负责此案的辅助工作,包括你聘请律师的事宜以及告知你具体的开庭日期,你需要准备与此案相关的各种证据。”检察官不耐烦地催促道。
珍妮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很清楚,就算现在不签,对方也能强迫她签字。
何况伪造的合同上的笔迹跟她的一模一样,说明对方完全有能力伪造她的签名。
珍妮签下了文件。
检察官接过,说道:“我已经通知警方带你去拘留中心,如果有任何需求,你可以向拘留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申请,我们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会在这段等待开庭的时间里尽全力满足你的所有合法需求。”
珍妮点了点头。
检察官冷漠地收起她签署的拘留通知书,离开了房间。
不久之后,珍妮被直接送往拘留中心,作为一个特殊嫌犯,即将面临审判,她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
所有的程序似乎都已经设定好,只需一步步执行,因此一切都进展得非常迅速而顺畅。
而且,珍妮不得不承认,这一切对她来说真是意外之喜。
她没想到对方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捏造出这样完整的犯罪证据。
或者说……这是蓄谋已久却因时机未到才迟迟未执行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