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原主这种性格是她欣赏的。
———被压到极致,不会折断,反而弹起。
如雪松富有弹性的枝桠,生活越是用力施压,它越会积蓄力量,把压力变成内生驱动力,使自己变得更为强大。
原主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道:
【2014。8。20】
出了这样的事,老畜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更积极的把我当货物卖出去。
卖给了比我大八岁的死了老婆的老男人。
在外人眼里,我怎么也算得上堂堂简家大小姐,高学历,高才华。就这么下嫁?
我笑了。
简罡那个老畜生真是饿了,都不要脸了。
几十年前风光无限的简家,高干世家,从政从商,在国都京城赫赫有名,从他手里开始走下坡路。
到这一辈,竟然沦落的跟个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门户联姻。不但不是京城的,甚至还是个拖带着十几岁孩子的鳏夫……
丢脸至极!
既然老畜生都不怕别人笑话,我有什么不敢的?
下嫁也不是没有好处,总不至于比简家还恶心,为了维持联姻效果,最起码不会明面上恶心我。
至于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
【2014。8。29】
见人三分笑,面上看着和善,实际上心眼子多的很。那眼神却像是要把人看透,最恶心这种人,比简耀还要伪善。
真烦,要与他虚与委蛇。
和这样一个人联姻,除了对方有继承人不需要我生以外,没有任何优点。
……
日记到八月二十九日戛然而止,这是原主结婚第二天。
简厌站在书桌前,盯着日记本思忖许久,拉开床头柜抽屉,找出打火机。
把外面的牛皮封面撕下来,拿着纸页和打火机走进卧室里面的独立卫生间。
关好卫生间门,防止有人。
左手拿着里面的纸张,右手打火机从一个角开始点上火,将日记烧的只剩灰烬后,丢进马桶里冲掉。
饕餮:厌厌宝宝这是在毁尸灭迹嘛?好干脆的手法。
简厌被她这个说法逗乐了,她解释说:“如果这本被发现,别说任务,就连我都要挂在这。”
饕餮:他又找不到证据证明这日记是你做过的事而非异想天开。
简厌:“异想天开也够可怕的,谁家普通人异想天开是弑父?这不吓人?”
“况且……”她顿了顿,“我总感觉佟瑞晓知道一些,他这样无利不往的人,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就敢跟一个高干世家联姻。”
“毕竟明眼人都知道,简家这是向下兼容。”
饕餮疑惑:可现在明明是佟家更有钱呀?我记得我看过的小说里,男主的家世一般都是顶配。
简厌摇摇头,“钱不能代表一切。佟家再强盛也不过才几十年的基础,不论名誉还是地位都没法跟简家这种京城名门比。”
“哪怕简家日益没落,曾经也是赫赫有名的世家。它如今烂成这样,还是能稳定在上流社会公认的四大家族之尾,就足以见得其声望。”
饕餮:地位跟钱不挂钩吗?(困惑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