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今天不止一例。
对于富人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先是利用碎片时间,大体谈好一个框架或者合作方向,然后再在正式的场合签合同,省去了不少时间。
婚礼现场已经来了不少人,二人找了一个偏僻的桌子坐下。
“陆总编刚才说什么不符合主流?”林知夏问道。
对于网文这一块,她现在也是非常感兴趣的,或者说是对钱比较感兴趣。
虽然这个世界的网络文学水平不发达,但读者基数大,人口也多。
改编的机会更大。
一本在沈闲看来完全是小学生文笔的玄幻书,游戏版权随随便便卖了三百多万,实体书销量五六十万册,影视版权孵化后更是千万起步。
并且因为这个世界的版权保护法律非常的完善,根本就不会出现盗版的现象。
正版电子订阅也是千万级别的。
所以一本书给公司带来几千万甚至的利润真的是洒洒水。
这还不包括拍成电影。
如果电影改编了,又有读者基数,几十亿的票房也真的只是闭着眼睛。
但以前从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所以她准备从小事情入手询问。
“哦,呵呵。”陆波掏出了手机,“昨晚凌晨我邮箱里面收到了一个稿子,这稿子完全不符合主流,早上作者与我争论了许久。”
虽然总编的邮箱和联系方式已经挂在了网站上,但到了总编的位置,基本上已经不收稿了,就算收稿,也只是收那些大神作家的稿子。
也没有哪个作者头铁,第一次投稿就会投给总编。
正确的流程应该是这样的。
投给责编,责编审核觉得还可以,递交给主编,主编觉得ok,再递交给总编拍板决定。
当然,那是高价格的稿子,或者是有一定名气的作家的流程。
一般的稿子,责编直接有权限拍板决定的。
如果责编觉得稿子不行,直接就给拒绝了。
所以像沈闲这种一上来就给总编投稿的作者,根本就不多见。
总编陆波先是给林知夏科普了一下流程,然后道:“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了,还大言不惭的说,要让我后悔。”
林知夏顿时来了兴趣:“什么样的稿子,我能看看吗?”
林知夏之前跟他通过电话了,大概意思就是全力做版权这一块,尤其是玄幻书的版权,去孵化一批玄幻书,做成大ip,正式进军网文行业。
去年的网文行业贡献出的总价值是200多亿,蛋糕很大,林知夏也是要分一杯羹的。
陆波自然不会拒绝金主的提议,直接将稿子转发给了林知夏。
林知夏倒是很认真的研读了起来,但看了一会儿就摇摇头:“其实写的还行,但是我看不下去,没什么太吸引人的地方,可能我是一个女性读者吧,不爱看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