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时候,把市籍还回来就退你两个钱。
”
阿婆道了谢,把牌子收在怀里,就抱着她往里走。
这是一处用坊墙围护成的区域,街道里巷两侧有简陋的铺子,大多会从屋檐拉出一块布来,或是挡阳,或是挡风,茶水铺则会摆上几张桌凳供客人落座。
阿婆说这种铺子则叫作列肆。
一路过来,在一些空地和角落会有小摊贩临时支起的小摊。
林逃逃留意到,在这里买卖东西的人,穿着皆为布衣,大多人脚上穿的还是草鞋。
“阿公,那里,那里人多。
”
林初一指着前面叫道。
王田氏看过去,别忙摇头:“不行!
咱们是不能挡在人家门前的。
”
阿婆说,在这里占道经营,会被杖七十。
若是在这里卖假,则杖八十。
缺斤少两杖六十,连带着还会把卖短秤的工匠抓来同罪。
还有想垄断市价的,也要杖八十。
但是在这里支摊的好处,便是没人敢欺行霸市。
因为会被罚枷号两个月,杖一百。
阿婆说,以前也没少抓这样的,结果好多地痞还没等一百杖打完,人就没了。
总之,在这里奸商们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不识字的百姓在这里,是可以放心买买买的。
寻了个角落,阿公就把挑子当做了小摊,靠墙竖起的扁担顶端,还挂了个提篮。
阿婆则带着他们靠着墙壁坐了下来。
于是乎,除了她以外的五双眼睛就这么满目期盼的,望着不远处来来往往的人。
因为来得晚,好的位置早就被人占了。
他们这里,是处死角,往这边过去,就是坊墙了。
所以走到这边来的人,尤其的少。
等了许久,偶尔路过的不过看上一眼便走开了。
甚至有些人连看都不会看他们一眼。
林初一突然起身,向着前面路口跑去。
“婶,买提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