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城。
虞笙四人抵达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到处都张灯结彩,古香古色。
他们前往预定的酒店,将背包放在客房,然后打车前往最有特色的兴荣街。
以前的安城还没有商业化,人们的生活就很铺陈守旧,近几年因为景色优美,来此地旅游的人多了起来,所以ZF就开始鼓励大家做些小买卖,最后见了一条街起名为兴荣街。
这条街足足有三公里,街道两侧的店铺挂着大红灯笼,门前有穿着古装的人招揽顾客。店铺前还有很多的摊位,摊主吆喝着吸引游客的目光,整条街充满着浓浓的烟火气息。
虞笙和傅砚深是第一次来,所以对什么都很新奇。
她来到一个卖簪子的摊位,摊主穿着汉服,头发挽着着髻,上面插着好几支簪子,也别好看。
“小姑娘看上哪支簪子了?”
虞笙拿起一支红色柳叶形状的玉簪子,虽然玉质普通,做工略显粗糙,但是胜在颜色还算不错,最重要是意境。
摊主夸赞虞笙眼光好,“这支玉簪子可不是什么人都适合戴的!”
臧行啧了声,“咋的,这还说啥说法?”
摊主笑道,“那可不,只有长得白白净净的人戴着才好看。”
臧行噗嗤一笑,“这玉簪子你打算卖多少钱?”
摊主伸出五个手指头,“五百!”
臧行睁大眼睛,“五百?你怎么不到兜里去抢钱?五十!”
“那可不行!买东西钱财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境和意境。”摊主看向虞笙,“你戴戴看,肯定很好看。”
虞笙拿着簪子将吊起的马尾缠上竖着穿进去。
鲜红的簪子竖在黑亮的发丝之中,看起来高档又贵气。
“哎哟,真是漂亮的不得了哦!”摊主看向傅砚深,“你女朋友真的是好看极了,把我们的簪子都衬得很值钱呢!明明五百的东西,戴着就像是五百万呢!”
臧行嘴角抽了抽,“你这不是卖货的,是卖嘴的。”
摊主哈哈大笑,“我说的是真的呀!小姑娘真好看啊,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了!”
傅砚深笑着拿出手机扫了码,“你说的很对,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