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一个单薄的、陈旧的名字。
孟峄离开蒙特利尔,来到温哥华,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在东哈斯廷大街上慢慢地走,一直走到记忆深处的贫民窟。那儿是一栋烂尾楼,里面住着不同肤色的贫民,他们吸毒,打架,站街,偷抢,夏天身上爬满虱子,冬天手脚长满冻疮。
妈妈用无数个悲惨夜晚换来的积蓄,带着他和兄弟们从贫民窟搬出来,然而也没走远,就在附近一条小巷里落脚。他后来打听过,孟鼎派人暗杀了他的家人后,他们的棚屋被人占用,改成一家小商店。
他想来看看。
老板是个越南人,在柜台后戴着老花镜看报纸,听到有人要烟,随手拿了一包,丢在玻璃柜上。
孟峄给他一张五十的钞票,问能不能去后院看看。
“我曾经住在这里。”他说,“我母亲和你争过这座房子。”
老板抬起头,从头到脚扫了他一眼,“哦,你是孟家老二。后院没了,改成仓库了。”
孟峄很意外他立刻就认出了自己。
店主从鼻子里哼了声,误会了他来的目的:“看来你现在发达了。你妈和那四个小崽子的死可别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的尸体是在十公里以外的河道发现的,别人都说你妈练了邪门的功夫,带着崽子们自杀了。我当初跟你妈吵得凶,可我也要做生意啊,这房子地段好,你妈跟流氓头子睡了,一分不花就拿到了这个位置,还不用交保护费,我交的钱打了水漂,当然生气。但我绝对不会因为这事儿杀人!”
孟峄笑了笑。
老板皱眉:“你居然还笑得出来,你妈真倒霉,生了只白眼狼!没良心的小混蛋!”
孟峄其实是在笑自己,听到老板说起从前的事,他心里竟没有丝毫波动。
那种冷漠和疏离让他惶恐到窒息。但越难受,他的面部表情就越不受控制。
他习惯了笑。
老板赶他走,孟峄没拿烟,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走出了店铺。
“喂!”老板又叫住他。
孟峄没有听到。
老板在柜子里掏了几下,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追上他,塞给他一个泛黄的信封:“这封信是写给你们家的吧,Lyn是你们家哪一个?该死,我根本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老大是叫Tom吧……”
信封没拆过。
一直到站在酒店楼顶,孟峄才想起来身上还有一封不清楚写给谁的信。他有些羡慕这个叫Lyn的家伙,有人记得他,从遥远的中国南方给他写信。
他就着夕阳的余晖拆开,印着小碎花的白纸被彤光染红,稚嫩的字母拼成一句句话。
信很长,孟峄看了很久,翻来覆去地看,看到夜幕降临,月亮升到头顶,世界浸泡在温柔如水的银辉中。
他拿着信,在楼顶坐了一夜,看着灯火辉煌的城市,川流不息的车与人,每个生命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黎明时分,他回到套房里,换下湿了的衬衫,洗了个澡,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视调到NBA球赛,给秦立打了个电话。
“我明天回多伦多。”
“你想通了?”
“我不知道。但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给我写信,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哦?写了什么?”
“她祝我一切顺利,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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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写哭了。
大家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放弃生命,命运会善待执着勇敢的人。
下章有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