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去批发市场看看。”她拿出五百块钱出来递给丁年,“你先拿去还给那个人,能还一点是一点。”
丁年借过钱,“嗯。”
丁老三忽然说道,“丁夏明天来,是跟我们住家里?”
孙春萍撇撇嘴,她是不喜欢丁家这些亲戚啦。
但是就像丁年说的,只有大家富起来,才不会在他们这里打秋风。
“二哥刚来,还是先住家里一段时间吧,让他熟悉熟悉城里再说,就在古镇这边先做着。”丁年建议。
丁夏也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在后世还是个孩子呢。
贸然到了大城市,心里肯定有些慌乱,还是和他们在一起,以后再慢慢说。
孙春萍现在在市中心那个点,丁老三在古镇这边,让他跟着亲叔叔,也不会那么拘谨。
不过孙春萍却有不一样的建议,“还是跟我去市中心那边熟悉熟悉,你爸就是个好说话的,要是丁夏啥也不干,他还不会说,让丁夏跟着我,我好教教他。”
丁年一想,好像也是这个道理,她爸爸就是好说话,太老实,老好人一个。
于是就这样决定了,“晚上有二哥跟着你一起回来,也安全些。”
“有啥安全不安全的,你爸会来公交站接我。”
丁年没有想到吃了一嘴狗粮,当她什么也没有说。
第二天丁老三去火车站接到了丁夏,丁夏第一次出远门。
也是丁老大送到县城火车站,然后再给丁老三打的电话。
“三叔,三叔。”丁夏看到丁老三就跑了过来,他还背了一个大背篓。
丁老三递给他一瓶水,“喝点水,这个天太热了。”
然后赶紧接过那个大背篓,“走,跟三叔先回家里。”
丁夏左看看右看看,刚刚在车上还有些忐忑,现在看到熟人,心就落地了。
猛的喝了几口水,“城里的水就是不一样,好喝。”
“我们租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就在那边,走路就能到,要去市中心的话,还要坐车,你三婶现在在市中心那边做事,每天都要坐车来回。”
“那不是很辛苦?”丁夏觉得坐车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工作哪有不辛苦的,你看那边那些帮人家搬东西,不也一样辛苦,现在城里好多人下岗,找不到工作,能有事情已经算不错了。”
丁夏哪里知道这个,只是懵懵的听着,然后有些忐忑,“那我能找到事情做吗?我可以去帮被人搬东西,像那个人一样。”
说着还做了一个手势,“我有的是力气。”
“店里帮忙擦桌子扫地,你做不做?”丁老三想要是侄子不做,就只有让他去找其他的工作了。
而丁夏是一个脑子灵活的,没有第一时间答应,而是反问,“多少钱一个月?”
然后继续说道,“只要给钱我就做,不给钱不做。”
这好像很实在,和丁老三逗笑了,“当然给钱,哪有不给钱的,又不是资本主义剥削。”
丁夏也笑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三叔,我做,总比在家里种地好,我就不想种地。”
他在县城读高中的时候,就觉得县城很好,所以他一直想去城里,但是县城找不到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也就一直只是在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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