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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第3页)

只不过能学会怎么打猎,江从鱼还是很积极的,因为打到的猎物能换不少钱,比他去当帮工更快来钱,而且他们顿顿都能吃上好肉!

又能赚钱又能吃肉,这可比什么都实在。

一到林间,江从鱼就跟回到家似的,自在得不得了。

才过了两刻钟,他身后的随行侍卫就牵着驮上满背猎物的骆驼回去了。

这也是秋猎的习俗之一,身份地位到了一定程度的人参与比试的话都会配有随行的侍卫与驮猎物的骆驼。而骆驼背上一旦满了十头,便能回去来个一换二,毕竟能打这么多猎物,多派一头跟着也不算什么!

一瞧见那头骆驼上插着的旗帜,就有内侍跑去向楼远钧等人报信,说是永宁侯的骆驼第一个回来了,换两头过去跟着!

众人一听,有人惊叹,有人感慨。

能坐在楼远钧近前的都是人精,哪里能不知道楼远钧爱听什么?

当即有的说“虎父无犬子”“颇有其父风采”,有的说“听说永宁侯月试次次拿头名”“当真是文武双全”,反正不管喜不喜欢江从鱼,嘴上那都是一句夸得比一句好听。

楼远钧确实很爱听这些话,随之而来的则是控制不住的欢喜。江从鱼这么认真地参加这场秋猎比试,哪怕只有一分是为了他,他也觉得本来不太安宁的心又一点点被填满了。

另一头,江从鱼正和袁骞不期而遇,一人一箭射向了同一只猎物。

他骑马过去一看,袁骞射中了鹿的咽喉,自己则射中了鹿屁股。

江从鱼洒然笑道:“这个该是你的,我射得太偏了,好好一张鹿皮给我射坏了,要拿去卖得扣不少钱呢。”他卯足劲追了那么久的猎物,也有点累了,停在原处掏出水囊仰头咕噜咕噜喝了两口。

袁骞是直来直往的性格,边停在江从鱼身边喝水边说道:“陛下就是你那位师兄吧?”

江从鱼一顿。

林间秋风清凉,骑马穿行其中快活得很。可惜楼远钧来狩猎只是走个过场,不能和他一起在林间自在驰骋。

听闻作为帝王就是要喜怒不形于色,但凡帝王对喜欢的人多宠爱几分会祸国殃民,喜欢的食物多吃几口也会祸国殃民,打猎这种危险的事当然也不是明君该喜欢的。

其实也不仅仅是当帝王才如此,世间大多有着远大志向的人都能很好地克制自己心中欲念。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江从鱼却是没什么远大志向的,他就喜欢吃好喝好玩好睡好,若是能再交几个赏心悦目的朋友时常一起玩耍,那他便觉得自己的日子已经十分圆满。

偏偏才到京师,他就被楼远钧吸引得挪不开目光。只觉有此珠玉在前,旁人就算长得再好看也与他不相关。

这段时间江从鱼没少挣扎犹豫。

楼远钧是坐拥江山社稷的帝王,一怒天下畏,一喜天下欢,无数人前仆后继地要去讨他欢心。

就连秦首辅这个百官之首,得知楼远钧对他的偏爱以后都把姿态摆得极低,心甘情愿向他这个小辈赔罪。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地位,怎么可能只爱他?

可江从鱼从来都没想过要和旁人分享自己的恋人,谁能接受自己喜欢的人才亲过别人又来亲自己?

江从鱼反正是不能接受的,朋友可以交很多,恋爱只能两个人谈。

只是让他就这样放手,他又很不甘心。如果还没尝试过就直接退缩,以后他一定会后悔莫及。

唉!

兴许是老天看不得他太没志气,才叫他相中了天底下最难得到的人吧。

江从鱼在心里叹了口气,才若无其事地放下喝了大半的水囊说道:“对。”

袁骞也停在原处喝水,见江从鱼神色有点复杂,难得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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