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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第3页)

“别胡说。”阮素臣低声道。

宝婳凝视眼前那张鬓角若裁、眉目如画的脸,深深地、一眨不眨地,仿佛要将他的容颜刻到心底。

“四表哥,你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是几时么?”

“记得,那年你才五岁。”

“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开口说话是什么时候么?”

“记得,那日你躲在柜子里哭,我将你拉出来,给你一颗玻璃珠,答应你等集满一百颗便答应你一个愿望,那会儿你只会说了一个‘嗯’字。”

“你还记得……”

往昔的时光,仿佛从未离去,阮素臣终是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

宝婳的脸上,有一抹梦幻般的殷红,含笑地凝视着阮素臣:“那么,四表哥,你还记不记得,你有没有爱过我?”

爱过么?哪怕一点点也好。

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固,宛若湖面的碎念,有一种不真实的错觉。宝龄退后一步,将身子埋在那根红漆木柱之后,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

很久很久,她没有听见那个回答,等来的,只是轻缓地脚步声,白衣如雪的背影,一点点地消失在长廊尽头,他的脚步,是从未有过的沉甸甸。

她深吸一口气,正要离去,却听到宝婳微弱地声音传来:“出来吧,我知道你在。”

她一惊,隔着窗纸,宝婳正望着她,面容是无比的平静:“你是来看我笑话的么?”

宝龄不语,宝婳却已接口道:“若是,那么你已经看到了。”她笑一笑,眉宇间是宝龄从未见过的世故,宛若看透了世事一般:“四表哥的那个答案,你不想知道么?”

“不想。”这一次,宝龄毫不犹豫地道。

“为什么?”宝婳幽幽道,“四表哥那么爱你,你一点都放在心上么?你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

宝龄眉心微微一蹙,半响,却忽地笑了,笑容在唇边绽开,带着一丝凉薄,又似无奈:“我的心跟你一样,是肉做的,我不想知道是因为——我不在乎。”

对,不在乎。

只有爱上一个人,才会在意他的点点滴滴,一个细微的动作、一句无关痛痒的话,而她对阮素臣……或许有过感动、有过依赖,但她终是知道,那不是爱。

所以,她并不想知道。

她没有听到那个回答,但就算听到又如何?那个答案,又与她何干呢?或许“缘分”是两个极为俗气的字眼,但除此之外,别无解释。很多事可以重头来过,但有些事,错过了便是错过了,既然已经错过了,知道又如何?

前世有一本书,在医院时,她一直放在床头,是一个台湾蔡姓知名主持人的随笔,其中有一则关于爱情的小故事。

对方说:我已经不爱你了。

你着急了,脱口而出: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啊。

说完,你忽然哭了。不是因为伤心对方不爱你了,而是因为这一瞬间,你猛然醒悟,自己已经沦为了爱情的乞丐。

在爱情里,得不到的一方,永远那么卑微,纵然他拥有最好的一切。爱情怎么会没有伤痛呢?因为那是爱情,所以,那些伤痛看起来更高贵一些罢了。爱情里的伤痛,只对在乎的人有效,那个不在意的人,感觉不到伤痛,更无法体会你的伤痛。

如阮氏之于顾老爷、如宝婳之于阮素臣、如阮素臣之于她……爱与不爱,半分也勉强不得。

她不会乞讨爱情,亦不会算计,不是她有多么高尚,只是因为她知道,无论哪一种,都无法长久。

方才还一片碧朗的天空中,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深秋的雨猝不及防地扑面而来,若打在心上,缓缓地洇开,她却只是沉默,这些话,她不知道该如何跟宝婳说,到了此刻,一切都是枉然。

宝龄转过身,却在转身的一刹那听到古怪的闷哼声,若第一次她经过云烟小筑一般。此刻,那个彼时站在丁香树下的少女,一头乌发顷刻间散落下来,她的手中握着一直彩凤珠玉的金步摇,那原是阮氏给她的嫁妆,富贵逼人、流光四溢,此刻,却一半隐没在她的胸口,那流泻而下的金丝流苏染上了一抹刺目的红。

“宝婳——”碰地一声,阮氏手中的药盅滑落在地,碎成一片片冰冷。那本是她按着药方,割开手腕用血做药引而炖好的药,她腕上的那抹殷红犹在,然而却不及此刻宝婳胸口绽开的那抹红,叫她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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