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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查户口(第1页)

闫博唯的解释是他作为钟意的男友,在钟意的好友面前肯定不能说这汤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这岂不是明着告诉郑彦,你欠了我多大的人情?

而作为弯弯的合租者,明知弯弯的经济条件这么差,闫博唯也不可能去占弯弯的便宜。

“钟意,我不是刻意想瞒着你什么,而是还没来得及跟你说,方才在郑彦家,当着她的面,我不可能跟你说这些,而出了她家,我们两个又一直在争论是先买房还是先买车,哪有时间说这个?”

说完,闫博唯主动把当时的情形学了一遍。

得知闫博唯不是刻意隐瞒她,而且那种情形下,作为一个大男人,闫博唯肯定也说不出不买的话来,更不可能白要,因此钟意很快放过了闫博唯。

三百块钱虽然是有点贵,可这段时间她也没少麻烦郑彦,再说了,闫博唯也是听了她的话才去照顾郑彦的,她要再怀疑他岂不是她的错了?

于是,钟意反过来夸了闫博唯两句,随后两人继续起刚才的那个话题,买房还是买车。

最后,钟意还是听从了闫博唯的建议,买车。

因为闫博唯说了,车子和服装一样,都是身份的一种象征,如今他的工作稳定了,平日里来往的圈子多半是些公司的高管或技术人员,总不能让别人说,他一个堂堂的留米博士生居然连一辆车子都没有吧?

而房子这种隐性的财产职场上的人多半不会去过问,大多数人注重的还是这些表象的东西。

弯弯是两天后才从天眼里得知闫博唯的决定的,尽管她有些失望,也有些为钟意不值,可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外人,没法替别人决定什么。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她并没有看到闫博唯和钟意分手的场面,所以她怕枉做小人,只能三缄其口。

这天早上,弯弯打算给妈妈炖一只甲鱼,谁知当她拿着漏勺捞起一只甲鱼打算宰杀时却发现自己无从下手,因为她从没有杀过甲鱼。

事实上,长这么大,她压根就没怎么杀过生,以前在乡下老家时这些事情有妈妈做,后来到花城了,她买的鸡鸭鱼等活物都是卖主杀好了直接给她。

而欧阳丽虽然会杀鱼,但也没有弄过甲鱼,更别说,她现在的身子风一吹就倒,哪里还能做这种血腥的体力活?

于是,弯弯只得给王春爱打个电话,谁知好巧不巧的,闫博唯正好从房间里出来了,听到了弯弯和王春爱的对话,他说他可以帮到弯弯。

“你会杀甲鱼?”弯弯表示了怀疑。

“嘿,你还别不信,我也是农村出身的,小的时候没少跟着我爸去摸甲鱼,就是多年不练,手艺可能有点生疏了。”闫博唯第一次对着弯弯说起了他的来历。

原来,闫博唯和钟意都是来自川省的农村,不过两人不是进的同一所大学,两人是在老乡会上认识的,闫博唯比钟意大两届,大学毕业后便去了米国。

“啊,那你们两个是异地恋?”弯弯再次吃了一惊。

因为她推算了一下,这两人起码分开了六年,又隔着这么远,平时想见一面也难,这种情形下他们还能回到彼此身边委实不是一件易事,难道是她错怪了闫博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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