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的处。女秀是一场震惊哥谭的银行抢劫案。
黑幫银行,七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撬开了通着5000伏高压电的金库,用美金塞满了整整七个旅行背包。
这种事在哥谭市并不少见,平均每年都会发生那么几起,但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在这场案件里,每个抢劫犯都做出了一个相同而疯狂的决定:
杀掉自己的搭档,或是杀掉自己见到的下一个成员。
因为小丑分别告诉了他们每一个人:只要减少人数,就能多分一份钱。
——最终只有joker一人带着美金离开了现场。
在临走前,他甚至在银行经理的嘴里塞了mk3手榴弹,炸掉了对方的脑袋——仅仅是因为对方的多嘴和失言。
哥谭的罪犯向来是有信仰的:诚信、敬意和名声是罪犯之间的调节剂,也是他们合作共处的唯一方式,为了金钱和利益,合作不可避免。
小丑的出现却打破了这一平衡,他是存粹的疯子,有着聪明的脑袋和毒蛇的心肠,在缜密的计划中,如果感受到了无趣,他随时都有可能反咬一口自己的队友,送自己的人上天堂。
而他却乐此不疲,自在其中。
——因为他的目的并不是金钱,他只是在寻找乐趣。
注视着晚间新闻下方的滚动信息,詹姆斯关掉了电视,下意识的做了一个深呼吸。
……小丑享受的是犯罪的过程,而不是得手后的结果。
joker。
他在内心缓缓的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
詹姆斯并不畏惧穷凶极恶的罪犯,他有足够的意志面对任何一个罪恶滔天、走投无路的犯人,但却无法判断小丑的行为和状态。
……因为小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他是为了混乱而生的、极端的自由论者和自由主义者。
在小丑的世界观里,这个世界才是错误的。
同样,在这个世界上,小丑也是最了解蝙蝠侠的人之一。
不,或许这么说已经不合适了……他不仅了解蝙蝠侠,同样也最接近于彼得兔。
从蝙蝠侠出现的第一天起,小丑就看出了蝙蝠侠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蝙蝠侠渴望黑暗却又极端自制,明明可以放任内心的怒火和仇恨去索求愉悦,却刻意压抑使自己徘徊在痛苦中,以求片刻的平静。
在小丑的眼里,蝙蝠侠才是疯子。
……这样的小丑,自然也能看出彼得兔对蝙蝠侠的制约和束缚。
——彼得兔是为了蝙蝠侠、为了哥谭而存在的个体。
他是没有自我、只求付出,引导着对方的“工具”。
抬起了眼帘,詹姆斯默默的看向了窗外,目光中一片平静,甚至没有任何波澜。
他转过了头,换上了深色的皮衣和马丁靴,在口袋里塞了一把巧克力。
夜巡的时间到了。
……
自从蝙蝠侠和彼得兔在哥谭开始活动后,哥谭市的黑幫混混就收敛了许多。
大家都是聪明人,只要被打晕送进过警局一次,就知道自己该躲着谁走了。
人们甚至对这两位黑暗骑士建立起了某种独特的迷信:一边是不断下降的犯罪率,一边是重案组日复一日的“我们快要抓到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