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晨不由皱眉,说:“我早讲了,你穿得太暴露了。”
苏冬低头看看,丝毫不以为意:“要看就让他看好了。这样也叫暴露?那我手底下那些人岂不是衣不蔽体?”
方晨轻微哼了下:“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男人们喜欢,只要他们喜欢就行了。”苏冬眯起眼睛抬手捋了捋额前的刘海,即使这样一个小动作都能显得风情无限,润泽嫣红的唇角微微往上一翘,却仿佛带了些嘲讽的意味:“无论做哪一行,赚钱总是不容易,想得到自己需要的,就必须付给对方他所想要的,听起来倒是很公平对不对?可是要知道,大冬天还要穿着低胸装和迷你裙,其实也是需要勇气的。”
“冬冬姐,你真是个体恤手下的好老板。”方晨看着她笑眯眯地说。
好老板苏冬就问:“那么你要不要投奔我门下呢?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给你的抽成可以适当提高一点。”
方晨一口回绝:“不要。”
“看,说明我还是不够好,没能让你动了跳槽的念头。”苏冬一摊手,转身便拉她上了稳稳停下的计程车,一路朝着最近的大酒店驶去。
后来方晨不禁纳闷,最近怎么总能和人扯上此类话题呢?
商人肖莫说,“我是个好人”,然后觑准时机,毫不含糊地利用了别人的弱点,成功并轻而易举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苏冬,竟然在数着大把钞票的同时,还能做个善良的妈妈桑,偶尔顾虑一下手底下那些年轻小姑娘们穿不暖的苦处。
就如大学毕业后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时候,上司告诉她:“在这个社会里大家各凭本事各取所需,计谋是必须的,手段是难免的,所以没有明确的黑白之分,没有完美的好人,也没有坏得彻底的坏蛋,真正适合生存的是自如游离于中间地带的那群人。”
方晨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上司会突然和她讲这些,不过她那时候已经当个老实孩子很久了,似乎习惯了那样乖巧的状态,所以上司说,她便认真地听,末了还不忘郑重地道声谢,态度十分招人喜爱。
同事都喜欢她,愿意和她亲近,许多事情都会拿来与她分享,因为她看起来那么无害柔顺,一看就是那种从书香世家走出来的闺秀,自律而又文雅。
于是几乎一入社会就过得顺风顺水。
可是她心底里却明白,或许他们喜欢的不是她——至少,不是那个真正的她。
她当时想,谁说这世上没有完美的好人?明明陆夕就是,温柔漂亮而又优秀。
而与陆夕一比,她简直就是家里那个彻头彻尾的坏女儿。
不过,自从陆夕走了之后,她就无从比较了,仿佛一下子失去了唯一的参照物,然后竟也在不知不觉间代替了陆夕的位置,不知从何时起就成了父母膝下很值得骄傲和得意的唯一的女儿。
能够代替陆夕,方晨大多数时候都觉得很高兴,因为在她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延续。
吃宵夜的时候苏冬接了个电话,当场脸色就沉下来,停了筷子说:“怎么又病了?上礼拜刚病过,难道她是林妹妹投胎转世不成?你告诉她,今晚无论如何都得给我上班去,感冒吃药发烧打针,该干嘛干嘛,总之不许请假!”
“牙痛也得给我忍着!跟她说,多喝两杯酒就不痛了,再不行就等我回去亲自灌她。”然后啪地一声把手机往桌上一放,又对方晨讲:“差点忘了,上次去香港给你带了套护肤品,正好等下跟我一起过去拿。”
于是晚上十点四十七分,方晨随着苏冬一脚踏入了城中最大的夜总会——“夜都”的大门。
内设的休息区里有人正自对着镜子画眉涂唇,此时见了都纷纷停下来,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冬冬姐!”
苏冬神色冷淡地应了,目光从那一张张妖娆美丽的脸庞上扫过去,最后定格在房间的一角,手指点了点:“你过来。”
方晨顺着看过去,只见那张大红色的单人沙发里坐着一个女孩子,听到召唤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磨磨蹭蹭地走过来。
等挨得近了,她才发现那是一张极其年轻的脸孔,乌黑的长发直直地披在肩头,脸上涂了些粉底,又或许什么都没涂,此刻立在灯下显得有些苍白。
其实不但苍白,就连眼神都畏畏缩缩的,仿佛一只受了惊的初生小鹿,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蒙着淡淡的雾气,怯生生地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