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不喜欢铺张,那是没有意义的浪费,他见过了太多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已经做不到只是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纨绔子弟了。
但是,他追求一则要符合吃的养生,一则要吃的有意思与精细。这也不算是亲民了,在有些食材的选择上也算是精益求精了。人经历过一辈子,有些东西刻在了魂里,也变不成最初的自己了。
“娘那里用了吗?”薛蟠的午食一般自己用,虽说他只是个四岁的孩子。这和他的怪病有关,不喜欢有太多人伺候着,一般屋里只留当归与荆芥,黄芪和甘草都是在后面候着。也是,古人三岁看老,四岁也可以进学了。
但是薛母那里的人未免就多了一点,她喜欢热闹。并且女子也多了一点。也是看多了那些后宅的倾轧与那些官员最后在女子身上落得个凄凉的场景,薛蟠对丫鬟伺候敬谢不敏。
“用了,夫人还多了道炸鸽子和清蒸鱼。”荆芥说着,把汤盛了出来。
白瓷暗纹描绘的汤碗里趁着两头尖,稍稍弯曲的嫩笋,一丝丝的乳白笋肉,和着嫩黄色的鸡皮,还夹着几快切得薄透的红色火腿,倒是看上去干净明快。
再一闻,有股鸡肉的香味飘散了了出来,喝一口就是齿颊留香的香嫩鸡味,还有一股冬笋特有的香味。
因为是特异处理过的酸笋,在大笋去了笋箨后,在煮沸了的水里那么一泡,把土里带来的那些苦味都消了大半。然后,在把它在井水里浸泡个两三日后取出,就算是用井水的冷性把燥意全部除了。
之后,刀刀分明的切成细丝在用沉香的醋一煮,等到煮成之后,就可以较为长时间的储藏食用了。
“这酸笋鸡皮汤喝了两天,味道还不错,但明天让厨房换道菜吧,也不能一直让娘跟着爹和这个汤。”薛蟠对荆芥嘱咐到。
也是因为薛父薛母宠着薛蟠,也是因为他对吃食的要求,厨房的事他还是能说上话的。当然了整个府邸也就三个主子,就是一人吩咐一种都没关系,铁定做的出来。这么说来薛宅的规矩在这方面还不算是一板一眼。
饭后,桌上的东西撤了下去,荆芥又上了一杯浓茶,薛蟠吃了一口,漱了一下口,吐在边上的碗里。再洁净了一下脸面,等一切事毕,薛蟠在边上的椅子间坐了下来,小歇片刻。
难得薛蟠有意和当归交谈两句,全当是聊天放松了。
当归看着薛蟠的样子,知道他是想听听这酸笋鸡皮汤的掌故。“爷,当归以前听一个顺口溜‘二十七,杀只鸡’,庄子上和田里似乎都有这样的习惯,过年的时候要杀只鸡才算是过了个好年,倘若要是有新姑爷上门能添一道小鸡炖蘑菇就再好不过了。”
薛蟠见过这样的事,里面难道还有什么讲究,他略带疑问的看着当归,在当归说这些俗事的时候,就连不苟言笑的荆芥都默默倾听了。
“也没有什么大规矩,说是取自鸡这个字的谐音,吉祥如意、吉星高照,新的一年可以顺顺当当地过日子。但是,实际一点的理由,估摸着还是因为一年到头要吃顿好的,鸡肉鲜美,庄子自家养的鸡,当场宰了烧,不要多少的厨艺,都是肉嫩多汁的,一股子的甘甜味。”
当归是薛蟠身边的人,吃的用的自然不差,不想那个徐嬷嬷那样的张扬,他们都是内敛着来,没有比主子装扮的还张扬的说法,况且一看就是个老鼻子气的嬷嬷。
话说回来,当归还是会怀念父亲偶尔下厨烧得那道鸡汤,可惜再也没有吃的机会了。这人一直惦念的不知道是鸡汤,还是那个烧的人,或者那个一起吃饭的光景。
“看来不管是庄子里的、田地上的,走南闯北就为了赚个小钱的,或者站在庙堂上的都喜欢吃鸡肉。”薛蟠像是想到了他曾经的时光,那个时候他以为像是鸡皮这种东西恐怕是‘贱物’上不得台面,却也没有想到宫里的人也都用这个。
“京城里的人就喜欢用这个东西,说是鸡肉性子温和,它的功劳在菜里大了去了。”薛蟠顺手拿起了一只炭笔,在特质的那本画册上,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鸡。头上还有一撮不写实的卷毛,倒是平增一番趣味。
当归与荆芥都对主子的这个技能见怪不怪了,他们都觉得等哪天主子的病好了,恐怕会震惊天下的。当然,这也是一种盲目的崇拜了。
“在做吃食的这片地界,掌管膳食的厨子,无不对‘鸡’大力赞扬,它可以说是禽类里面的首领了。”说着薛蟠给小鸡加了一个冠,像是加了一个朝冠,而在它的背后画了诸如鸭、鹅、鸽等飞禽,它们都低着头一副以鸡为尊的样子。
“这倒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珍贵,而是因为它能变化出很多的菜式,就用今天的鸡皮来举例子,像是凉拌鸡皮、脍制鸡皮、烧烤鸡皮,甚至和燕窝一起入汤,做成燕窝冬日宜汤,都有它的踪影。”薛蟠一边,画出了不同的烹调方法,在那个燕窝汤边上,还特地加上了一只梁间燕。
“这恐怕是那位,”薛蟠对北方拱了拱手,指的是宫里的那位皇上,“他老人家也喜欢的东西。”只是后面的话却也到此为止了,像是嘉庆菜单里用过的四喜鸡皮与鸡皮燕窝,这些话也是不能再说了。
“这算是明白了,就是因为鸡和谁都能搭个伴,才有这样的名气。”荆芥倒是少有的说了一句。私下的时候,主子还是很好相处的,仿佛,也只是仿佛,主子身上有种说不出缘由的平和,和其他的贵人们不同,没有那种难以察觉的傲慢。这即便是在有些为民主做的官老爷身上也抹不去的痕迹,就像是从书里带来的,人们管他叫书香气。
荆芥马上收回了思绪,就像他想的那样,这种平和也只是一瞬,甚至一瞬都没有的错觉。
“可不是吗?做菜和做人没差多少,人缘好,和谁都合得来的,比较容易有个好名声。”当归感叹的说,别看他逢人就笑,还要笑的到位,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笑,其实还是荆芥这样板着张脸的好,不累心。
薛蟠笑笑,不再说下去,指了指刚才作画的那张纸,递给了荆芥,“下午,把刚才说的记一下,就在这个边上。你们也去用饭吧。”
“是。”荆芥双手接下纸,和当归一起退了出去。
薛蟠决定了,今生不管能不能治好这个呆病,都要留下点什么,那就一本风俗佳肴录吧,也算不浪费了自己速画的本事。
至于为何不是其他的书,他说过了,那些个没意思。
如果民智不开,再多的技能都没有用,如果没有人鼎力支持,一切不过是纸上谈兵。
他要是能好,那么读书做官,再调动那一帮老鬼的利益团体,向外发展商贸,还有可能通过银子砸出一条新的路。但前提是背景够硬,这个皇帝不成了,下一位现在还不好说。
只是想到这里,他的头又剧烈地痛了起来,那些鬼魅魍魉又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他仿佛又看见了洋人的枪炮下,如山堆积的尸体,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有认识的,有不认识。有老百姓的,有达官贵人的。有老人的,有婴儿的。
但是最后,都化作了一张张麻木的脸。
薛蟠稳了稳身体,苦笑了一下,恐怕他根本没有这个机会了吧。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必要苦苦的在自家人的面前遮掩,他也知道自己这个身体才四岁,表现出的可能有些多了,只是古人与大大不同于后人,开蒙三岁,十五而婚。而他自己能不能再有两三年还是二说,对家中的自己人,这样的早慧也不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