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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晕眩(第1页)

晕眩

这一晚注定是个不平静的夜晚。暂时抛开陈时宇、楚佳桃、萧琦三人的纠葛,此时在广海市的某处,有一个女孩正在夜色中焦急地等待着她尚未下班的男友。男友的单位门口人烟稀少,显得有些荒凉,但因为男友长期加班,为了节约时间,当然也为了节省金钱,他们每次都会选择在这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就餐。如果换作其他女孩——就比如楚佳桃——一个人站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周围的地面随处可见乱丢的矿泉水瓶和烟头,身边陆续经过一些满身烟酒气,看起来有些不正经的男男女女——她们一定会感到很紧张,很害怕的。但是孟云却对这些视若无睹,她站在一个固定地点——每次她都站在那里等待她的男友,就在男友单位大门口从左叔第二扇窗子前的那块地砖上,她每次都会站在那里,目不斜视地盯着大门。

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头发全数扎在脑后形成一个马尾,眼镜镜片后有一双大而微凸的眼睛,脸颊瘦削而不饱满,生着许多痘痘,她不知道用什么护肤品才能将这些痘痘去掉,自从她16岁开始,她的脸就一直写满了这些“青春的痕迹”,她只能期待等青春过去,这些痘痘自动消失。她的眉毛微微上挑

,眼光有些凌厉,同时又充满着不安,从那玻璃瞳仁背后可以窥见一个矛盾的内心。她的穿着在这样的大城市中显得实在有些土气,发旧的衬衫和褪色的牛仔裤显得很宽松,平坦的胸部和过宽的胯部让她的身材怎么看都不是很吸引人。像这样的女孩子即使一个人走夜路也不容易遇到危险,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而脸上丝毫没有惧色。

今天,孟云的心情很烦乱。想来也都是因为一些小事,但可能积累了太久,再加上春日的躁气本就让人心中不安定,她渴望宣泄,而在这个诺大的,对孟云来说不那么友善,却又象征着希望的城市,她唯一能够倾吐内心的人就是她的男友。

她的男友很爱她,为了她,背井离乡,独自来大城市打拼,从事着高度劳累的工作,在夹缝中生存,还经常要抽出时间来和孟云约会。这些孟云都明白的,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和男友相处时她还是情不自禁地谈论着自己的事情,滔滔不绝地倾吐着苦水,虽然总是提醒自己,但还是常常会忘记多关心一下男友的事,而每次男友又都会耐心地倾听,这让孟云有时更加控制不住自己。实际上她也有小女生的一面,有时候很冲动,一说就会说个不停,除了在男友面前,她没办法在任何人面前展示这样的她,回到学校

,她还要高昂着头,努力保持着自己的骄傲,不叫别人践踏她的自尊。

男友终于出来了,脸上显得很疲惫,但是见到孟云后还是露出了笑意。

孟云的男友也不是什么英俊的男孩,只是个皮肤黝黑,脸上还捎带一点儿高原红,小眼睛,笑起来时连成一条缝,几乎要看不见了。他们只是一对儿平凡的年轻人,在这座城市的夜晚,没什么人会注意他们,但是对他们来说,他们的奋斗,心中的梦想,与不安同在的希望,总让他们觉得自己总还是有那么一点儿特别。

不过,这座为他们提供追求梦想的舞台的城市也常常让他们觉得有些冷漠,就像他们常去的那家小饭馆的老板,他们明明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可是每次见到这位老板,他还是一样板着脸,仿佛他们是陌生人一样淡然。实际上,他们尽管来的次数比较多,但每次所点的饭菜都很少,这家店小,选址偏僻,本来就难以为继,老板指望着多来点儿客人好咸鱼翻身,但经常来店里的却是这样两个穷学生。因为长期不赚钱,他心里也有怨气,因而每次看到孟云和她的男友进店都不是很高兴。

不过今天,他们比平时多点了些啤酒,老板

顺势劝他们点些下酒菜,但失败了,老板撇着嘴走了,不一会儿往桌上撂了两瓶冰镇啤酒,酒瓶上淌着密密的水珠。

“今天怎么想到要喝酒?”孟云的男友脸颊上本就有两块红,此时,不知

他想到了什么,脸更红了。

“心情不好。”孟云用手托着腮。

“怎么啦?还是你那个叫什么桃的室友吗?”男友笑道,同时起开瓶盖,往自己和孟云的杯子里倒了些酒,他似乎对孟云的烦恼很熟悉。

“不全是啦。”孟云摇摇头,男友用了“又”这个词,这让她想起她几乎每次和男友见面都会有意无意地提起楚佳桃,曾经甚至还被男友怀疑是同性恋。

“在学校,我没什么朋友。”孟云端起酒杯,轻轻抿了抿,她几乎没怎么喝过酒,刚尝了一点儿,就觉得辣辣的,加上这酒的温度,她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要麻木了。

男友也喝了一口酒,他倒是没什么反应。

“嗯…学校里,都是一些家里有钱的小孩吧。”男友的神情有些难过。

“我其实并不想和她们作对。”孟云又试着

抿了一口,这次她多尝了一点儿,酒沿着她的喉咙向下流淌,一开始是冰凉的,喝到肚中后就变得有点儿热。酒是苦的,一点儿也不好喝,但是孟云却好像一下子就爱上了它,因为这种苦涩和她内心长久压抑的苦楚正好成为呼应,生活中的种种艰难,青春期的迷茫不安,混杂成一种她也说不上来的渴望,渴望逃离,渴望冲破,渴望叛逆…这酒的苦味似乎便能代表着那些情绪,她的心情好像随着那苦味散发而释放出来,好像诗篇一样将她的烦恼升华了。

“我知道的,孟云,你是个很善良的人。”男友边说边往孟云盘里夹菜。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她们对我的那种态度!你知道吗?她们都是联合起来的,没人给我好脸色,可是我做错什么了呢?那个楚佳桃,好几天不来学校了…还有那个陈晓梦,她每天穿的衣服…”孟云又喝了几口酒,她的脸马上就变得有些微红,情绪也激动起来。

“嗯,嗯,我都知道的,有钱人家的小孩不都是那种样子吗?仗着家里有钱,不来上课也没关系,反正将来靠家里的关系还是能找个好工作。孟云,来广海市这些日子,我算是明白了,在这座城市,无论你有多努力,你都不会摆脱贫穷,只有一直被人骑

在头上的份儿!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靠家里的关系,直接相当于你奋斗三十年,甚至你奋斗三十年,都不会达到人家的位置。所以,要想成功,光靠努力根本不行。”孟云的男友喝酒喝得很快,他已经喝了大半瓶了,他也显得有些激动。

“那要靠什么呢?”

“靠这里。”孟云的男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

“嗯,靠智慧。”孟云点点头。

“除了智慧,你还要懂得一点儿门道儿。”孟云的男友认真地看着孟云,“要懂得走捷径。”

“孟云,你就是一直太老实,总是傻傻的只知道努力,才会被你们学校那些人骑在头上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门道儿是指什么?在学校里除了努力学习,像我们这样的人还能怎么样?”孟云摇摇头,她觉得男友的话有点儿不着边际。

“孟云,你要懂得反抗,反抗命运,反抗那些欺压你的人。你看我,如果不懂得反抗,只能一辈子待在咱们那个穷乡僻壤,哪儿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你面前,和你在一起…”孟云的男友说得慷慨激昂,但说到最后一句时,他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那天晚上,小饭店老板很高兴,这对每次来

只点一道菜两碗饭,或是两碗牛肉面的小情侣今天终于让他赚了点儿小钱,他们今晚点了好几瓶酒,虽然不多,但也比平日好了。

待到那两个年轻人摇摇晃晃地离店,老板也哼着小曲打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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