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买了意式烩饭,没有海鲜也没加大蒜,不过此时我不太尝得出来味道,所以机械地吃了大半份,算是完成任务。吃了药之后我们坐在沙发上说了会儿话,他告诉我他在公司人事部门工作,所有请假的信息都会汇总,所以他才知道我今天生病。
药劲慢慢上来了,我在沙发扶手上支着头,眯着眼睛笑了笑:我以为是因为午饭的时候你没见到我。
他沉默了一下。
我刚才是不是在调戏他?
显然我的语言中枢已经开始自作主张,因为我听见自己沙哑的、带着鼻音的声音:你这样我会以为你喜欢我的。
而他并没有否认。
这不对劲。
我从沙发上把自己撑起来:我去睡一会儿。
提姆伸手扶住我:去卧室?
人在鼻塞耳鸣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声音格外聒噪,所以我只是嗯了一声。
我在外套里面穿的是睡裙,灰色条纹半袖圆领棉质睡裙,下摆在膝盖上方,除了看上去有点松垮,总的来说不算暴露,所以我并不介意在提姆还没离开的时候脱掉外套。
把自己卷成一只蚕蛹之后,我看到提姆站在卧室门边,嘴角带着他惯有的那种文雅矜持的微笑,但并不能算是开心。
怎么了?
他眨眨眼睛:没什么,你好好休息。
门关上之后,我把被子掀开一点,发现从睡衣领口刚好能看到昨天布鲁斯留下的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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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姆真的喜欢我,他应该会因为不悦而离开。
如果提姆完全不喜欢我,他根本就不会来。
综上所述,我认为醒来的时候应该不会见到他了。
但他竟然还在。
他坐在沙发上慢悠悠削苹果,一个苹果去掉果核切成八瓣,刀刃从果皮下削进去,留一点连接,再把翘起来的果皮切出尖尖的豁口,就是一只苹果兔子。
切好之后他还会在旁边的碗里蘸一下,应该是防止氧化变黑的盐水。
看到我之后,他微笑:来吃苹果。
完全是哄小孩子的路数。
我小时候生病或者受伤的时候,我的大哥就会用苹果兔子来哄我。他看着我吃苹果,神色带点惆怅。
听上去很有爱。
在那段时间的确是的。
那之前呢?之后呢?现在呢?
出于谈话的逻辑我好像应该问问,但我其实懒得知道那么多,就只是嗯了一声。
现在是下午五点,正常情况下的下班时间,提姆已经在我家呆了四个小时。
我现在觉得好多了。我委婉地表示他可以回家了。
而他完全不接茬:晚上想吃什么?
我不太饿。
那吃点Ravioli怎么样?
我是想说,你其实没有必要
要虾仁蘑菇还是牛肉馅?
虾仁。
他点好了外卖,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抬眼看着我:我还以为你有点喜欢我。
即使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我也没办法对着这样一张脸说不是,这就是帅哥的特权。
但还没有到那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