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好,虽然都是女孩子,但居然也挣扎着飞了上去,只是她们跑不快,这阵风过去了,手里那种挣感便渐渐没了。
“哎呀,掉下来了。”黛玉道。
闻歌可惜道:“这阵风还是不够大——还得再等等。好在还没有飘远,我去捡。”
雪雁正高兴着,道:“我去吧。”只是正要跑过去,就见那牡丹风筝摇摇晃晃地,挂到了院里一颗白果树上。
那树有个小一百年的岁数了,因为没有嫁接,所以没不能结果,生得高耸如云,雪雁跳了两下,离最矮的那根树枝还有好些距离。
这要是寻常风筝,丢了就丢了,不过是黛玉亲手画的、大家一起做的,就显得格外珍贵,何况还是要放晦气的,紫鹃吩咐着去取梯子来,就见林家大爷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往这边院子来了。
“在放晦气啊。”林沫抬起头来,又伸手试了试高度,转头对黛玉笑了笑,“你不会放罢?不过这个,还是得自己放着管用,比小厮放着有意思。”
黛玉见了哥哥来,忙提着裙子来,思忖着该如何答话,就见林沫俯下身来,抱住了她的小腿。
“啊——”她惊慌地短促地叫了一声,林沫已经稳稳当当地抱着她站了起来:“这下应该够了,是这里吗?”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下意识道:“再往南边一些。”
林沫看着瘦弱,力气却比丫头们想象得要大许多。
黛玉伸手把风筝摘了下来,扶着哥哥的脖子,被他轻松地放回了地上,脸不禁红了。
“哦呀,闻歌的手艺。”林沫看了看她手上的纸鸢,“这丫头做风筝,看着一起都好,其实真的说起来,总是一边重一边轻的。走,我替你扎一个来。”
俊秀挺拔如同白杨树的状元郎,原来竟是这么个温柔又风趣的年轻人。他不似宝玉那样会撒娇卖痴博女孩儿一笑,然而举止优雅,谈吐温和的男子,本就易让人心生好感,何况是林沫这样的好相貌好文采。
那一日,黛玉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身量还是个小孩儿,却因为父母的早逝、人情的冷暖成熟得像是比宝玉还要大好些。而比她大四岁的兄长,已是本朝开国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受封一等靖远侯。这位后来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第一权臣,彼时才踏出了他奋斗的第一步——蛰伏。而那一年,只存在于舅舅口中的那个文雅王爷,开始频繁地出入他们府上。而日后,被黛玉认作“家”的那座府邸,也开始渐渐地修建。
就如同闻歌在风筝上写的一样。
痛楚的日子逐渐过去,一切步入正轨。他们仿佛开始被上苍另眼相看。
黛玉心里一直明白,并不是老天眷顾,她能有后来顺遂又富贵的几十年,从来不是老天的功劳,只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哥哥。
即使许多年以后,已经儿孙满堂的吴国公主,仍旧会记起自己初丧慈父后的第一个春天,当时还并不熟悉的哥哥把她抱起了头顶,让她伸手去摘枝头的那个风筝。哥哥的怀抱似乎蓄积了无穷的力量,能把她举到无论多高的地方去。即使想要去天上,也轻而易举。
那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第217章
林沫并没有生着三头六臂;他和旁人一样;两只眼睛一张嘴巴;此时正目标不斜视地盯着站他前头的曹尚书的后背,听了扶摇翁主爆炸性的要求也面不改色;仿佛这么个奇怪的女人要求见的并不是他。
皇帝不置可否:“可惜林卿不在礼部。”又问翁主,“茜雪国与京师相隔千里;民风不似,习俗不同,翁主可住得习惯?”
话题被轻易地扯开,林沫笑盈盈地听着;不见愠色。
等退了朝,今儿个不归他当值;于是同曹尚书说了一声;得去上书房了。他教皇孙读书写字,这是抢了不少翰林院学士的饭碗了,虽说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但翰林院有多少人,最后被尊称为相爷的仅仅几人?有不少人,一辈子就在翰林院里头写写画画,出不得头,就是有些身份的,皇孙师傅这样的好差事谁不想干?却偏偏被林沫抢了先。
曹尚书道了声“辛苦”,林沫便随着小太监往上书房去。几位皇孙都不论五官眉目如何,都生得圆圆滚滚的,跟着一个侍读学士摇头晃脑地念诗经,他想起家里头已经牙牙学语的修朗,不觉一笑,推门进去,先行了君臣礼,又受了师生礼,便又坐下,等着皇孙们有不懂的来问。
待得休息时,水花霖跑过来,问了一声:“林先生,听说茜雪国的翁主到啦,为什么她能随便出远门,我却不行呢?更别说姑姑、妹妹们了。”
林沫一愣,而后笑道:“人文风俗,自有不同。我们汉人崇儒,讲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何况小王爷还年幼?若是独自出门,三殿下、王妃得多挂念。何况,咱们汉人的女子以温柔娴静为美,茜雪国风格与汉人大不相同,他们那头女子当家,女子就如同咱们的男子,要养家糊口的,自然是能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