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刚才唐突了小姐,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你是来帮我搬家的,还是来勾搭客户的?”江漪兰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刻薄。
但好像,她自己的声音还是软软的,没什么力量感。
“不好意思,车已经准备好了,您……”
“去开车。”江漪兰拿上吉他,下楼去了。
一路上凌牧疆并未多话,只是老老实实地坐在副驾驶上。
孟绵负责驾驶,顺带看风景。
整个别墅就建在与晏城隔海相望的岛上,从跨海大桥的方向看,别墅就像是掩在山林中的梦幻城堡。
“凌——”她还没惊呼出声,脸就被凌牧疆掐了一把,疼得她止住了声。
他都快被这二货吓死了!要是真的被孟绵叫出名字,后座疑似江漪兰的人肯定会起疑心。
凌牧疆用眼神示意她闭上嘴。
然而孟绵会错了意,以为是让她换个话题。
“说起来,小姐姐你一直拿着吉他,是会弹吗?”她好奇地透过后视镜看向后座的江漪兰。
要是会弹的话,她说不定可以向小姐姐取取经,省得下次被凌总嫌弃难听。
江漪兰愣住了。
不知为何,从女生身上回响的旋律来看,她非常单纯。但要在凌牧疆面前表演,她也怕露馅。
凌牧疆却翘起嘴角。
看来有时候这个天然呆也不是完全没用。
这个情况下,对方表演的一定是熟悉的旋律,而以他对江漪兰的了解,多半是民谣。
“也行。”江漪兰捏着吉他拨片,把吉他放在膝盖上,拨动琴弦。
她弹了一段记忆中的旋律。
“RockGirLs的成名曲《唯我》,小姐姐你居然会喜欢这么老的歌。”孟绵眼睛亮了亮。
RockGirLs是二十多年前乐坛神仙打架时代有名的女子摇滚乐队,主唱宫徵音更是当时有名的唱作兼具的才女,给好几位天王天后写过代表作。
“不可以?”江漪兰自顾自弹奏着。
她确实不怎么喜欢摇滚乐,所以对这个类型的音乐,唯一的记忆就是母亲。刚才这段即兴,也只是模仿母亲的成名作而已。
双亲的样貌其实有点模糊了,但他们演奏过的旋律,她一直都记得。可惜她的演奏,不过是对那两个人拙劣的模仿。
一时之间,凌牧疆也有些怀疑是自己过于敏感了。
即便江漪兰真的有随手学会一门乐器的逆天天赋,摇滚乐这个门类她的确没怎么接触过,不大可能第一次就弹得这么熟练……
江漪兰抱着吉他,垂眸沉思着。
刚才她演奏的时候,能听到凌牧疆身上的旋律,怀疑在一点一点消散。
看起来她是蒙混过去了。
子虚租的地方是一个五脏俱全的中档小区,地方不大,但是装修得很温馨。
江漪兰先上了楼,留下凌牧疆在车上沉思。
“凌总,她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凌牧疆下车,跟她一起把东西搬上楼。
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那么轻易放弃怀疑,毕竟那个摇滚少女身上还欠缺一点决定性证据……比如,痣、伤疤之类可以确定身份的东西。
现在的天已经有些热了。
搬了一箱子唱片上楼,凌牧疆看到坐在沙发上等着的少女,走到风扇处。
他记得江漪兰肩膀后侧能被衣服遮住的地方有颗小痣,现在人穿得很是清凉,要想露出来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