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承认小时候对浩风是有好感的,因为浩风那时候功课特别好,在他们所读的那所学校里,浩风是全校的风云人物,再加上长相俊逸,几乎每天放学都有女生送情书给他,她也不例外,对浩风有股深深的迷恋。
放弃浩风是从她给浩风送情书那天开始。
那日是在诗语的鼓励之下,她才在回家的路上拦住了浩风,红着脸把情书送给了他。
她因为诗语的关系,平素里跟浩风多少有些交集,浩风对她也如同对待自己的妹妹,所以她以为她对于浩风来说多少跟其他追求他的女孩是有些不同的。
但她没有想过,浩风在她送情书的当日就拒绝了她的情意。
就因为这样,她在后来没有再去过姚家,跟浩风的关系也渐渐疏远,后来浩风去了英国念书,又在英国发展了事业,她便没有再见过浩风。
她曾经有想过,她对占至维的迷恋,大概就是源于浩风。
因为占至维第一眼给她的感觉,和浩风是一样的。
两人都是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唯一不同的是,浩风是真正的谦谦君子,而占至维他就是个无耻小人。
时隔多年未见,浩风他依然是这样的温润如玉,气质比过去似乎更加绝尘。
她坐在车里,心跳虽未加速,却有着一股见到初恋情人的紧张,手紧紧握着包包,不知道该开口跟他说些什么。
幸好,浩风他没有让车厢里的气氛尴尬起来,他率先打破沉默,“这么多年没见,你看起来还是跟以前一样。”
“你也一样啊,就是……”她想说他比以前更沉稳了,但这样的气质更吸引人,可她最终没有这样说,只因为她现在是有夫之妇,似乎不再妥当说这样的话。
“很抱歉,你结婚的时候我未能来参加。”浩风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眸光十分的真挚。
她坐在后车座,冲浩风微微一笑,“没关系……我知道你在英国一直很忙,这几年,就连家中有很多大事发生,你也都没有赶回来。”
浩风点了点头,“在英国的确很忙……这次若不是外主母病逝,怕也没有时间回来一趟。”
诗语跟她说过,浩风在英国有间很大的贸易公司,撇开家族的背景不说,浩风自己已有数亿身家。
她小的时候就知道浩风长大以后必定是人中龙凤,现在看来,她的眼光是很不错的。但是,为什么她碰到占至维,就会看走了眼呢?
如果当初浩风接受了她,她今天必然就是姚太太,那么,她的人生就不会有占至维什么事,到如今也不会过着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为什么老天当初就不愿意给她一条好走的路呢?
“你过得好吗?”浩风突然轻缓地问。
沉浸在思绪当中的她回过神,跟浩风点了点头,“挺好的。”
“占总我跟他见过几面,很有能力,不自负浮夸,温和风度,是现今商界里的佼佼者。”
她摇了下头。
浩风注意到,通过后视镜看着她,“怎么?”
她立即堆起一抹笑,道,“浩风你太夸赞他了……在我看来,你才是有能力而不自负的人,因为从小到大,你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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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人说过,不管你心底是否已经有人,在遇到初恋情人的时候,心是无法做到不触动的。
她必须承认,她一下午都心不在焉,正是因为下午偶遇了浩风。
初认识占至维的时候,她一直以为占至维就是像浩风这样的人,事实却是,占至维和浩风根本是两类人。
浩风的出现,勾勒起了她心底很多隐藏的感觉,心头却莫名酸酸涩涩的。
母亲觉察到她今日有些异常,生怕她又跟占至维闹别扭,劝说她别在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