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
不想继续受打击的王康赶忙开口。可是除了憋闷之外,就只剩下兴奋和激动。
看着安歆的目光,早已变成了看自己的偶像一样,佩服道:
“姐姐真的是特别聪明,又特别厉害。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聪明的人。”
这种狗屁,安歆就受了。
随即又趁机教导。
“我敢这么做,是因为我要他们全都死在这,并且要确保他们一个都跑不出去。如果你做不到全部灭口。就尽可能不要给人家留下把柄。”
王康:……
“姐姐说的我都记住了,会好好学。”
安歆满意点头,举起步枪和弓箭给他分析道:
【“枪的威慑力会更大,不长脑子的人才会只怕枪不怕弓箭,因为他们认知不够,只觉得热武器厉害。”
“但是枪有两个致命弱点,声音大,子弹是消耗品,不能二次利用。都能让你陷入危险,甚至,只要把它拿出来,被忌惮的同时,也会引来抢夺。”
“弓箭的威慑力对比枪小点,可是它的射程,力量,对付丧尸和人类完全足够,优点是箭枝可再生,可二次使用,外面捡根树枝都能削两个救急。缺点是没有枪好学。”】
话落,安歆将弓箭和枪都递给对方,询问道
“你学哪个?”
“弓箭。”
一定意义上,现代社会义务教育下的王康更偏向热武器,因为枪对他而言才是无敌。
可是,他的年纪又注定了他的喜好很受限。
弓箭的答案毋庸置疑,是因为他看到了安歆使用弓箭时的帅气。
可短暂的考虑后又马上改口道:
“姐姐,两个我都想学,弓箭可以常用,手枪,可以留着以防万一。我可以都学吗?”
“你小子,贪心。”
打趣一句安歆也是先给他递了把打弹珠复合弓道:
“就用这个吧,钢珠不缺,试试手感再练习射箭。”
王康很激动,因为开门被冷空气偷袭所以躲进被窝的人当即又钻了出来。
穿的是连膝盖都护不住的米黄色棉裙,以及那紧紧裹的在身上却依旧拉不上拉链的羽绒服。
没办法,虽然只有皮包骨,可一米八五的大个子,骨架就在那里。
为了不引起怀疑,安歆备的是自己的衣服号,他只能凑活穿。
因此连保暖衣和毛衣的领口也都是被剪了口子的,否则套都套不进去。
袖子短一截,裤子实在进不去,穿双袜子,鞋子也被扔了,因为安歆表示细菌太多,所以,只有脚尖套着个削掉后面半截的雪地靴,当棉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