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县上你让我报的奶粉厂算不算端国家的饭碗?”
“那是国营厂子,国营,国营,你知道不?可惜了,真可惜。”
闫安停了一会儿,说:“哥,这是国家的饭碗,如果我告诉你我被招收了,是不是就不愁吃穿了?”
“那肯定的啊!总比我这自己给自己刨着吃,寻着吃强多了。”
“哥,我刚骗你哩,奶粉厂把我招了,我现在是奶粉厂的工人了,正式工。”闫安笑着说。
吴之玄眼冒蓝光,瞪大眼睛:“真的”?
“真的!”
“你没骗我?”
“我都上三天班了。”
吴之玄高兴得用手捶着闫安的肩膀:“好的很!好的很!这下可好了!总算把铁饭碗端上了,把自己安顿了。”
“哥,你看,其实这烟和酒是我为感谢你才买的。”
当表哥知道了烟和酒是给他送的礼品时,大为恼火,说闫安根本不知道惜爱钱,不懂什么是亲情,什么是人情,什么人该送礼,什么人不该送,一番苦口婆心,通过自己的社会阅历讲得闫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两人正在聊天时,沈莎莎骑着自行车来了。
这是闫安第一次见沈莎莎,大波浪烫发,皮肤白是白,红是红。还没进来就飘来一股香味。只见她穿着一身紫色的套装,那高跟鞋咣咣咣的响声,象在告诉人们,漂亮的女人走在哪儿都吸睛。
吴之玄站了起来算是迎接,互打招呼。他给沈莎莎指着闫安:“我表弟。”又指着沈莎莎对闫安说:“县医院沈莎莎。”
两人相互点头示意后,闫安给沈莎莎倒水递了过去,沈莎莎双手接过说了声谢谢。闫安看到了她脸上的两个小酒窝。
“吴哥,让你捎的东西是这吧?”沈莎莎用手指着桌上的Vcd包装盒。
“昨天晚上捎回来的,上面这个就是。”吴之玄边说边在笔记本里找着什么。取出一张发票中间夹着现金递给沈莎莎:“噢,这是发票和退的钱,你数一下,顺便把我写的收据给我。”
沈莎莎接过发票看了看,把现金装进手包里说;“广州的电子产品真比咱这便宜,以后再需要什么还要麻烦吴哥,吴哥可千万别烦哟”。
“需捎啥你随时吭声。我写的收据……”
沈莎莎突然喊了声:“哎呦,不好意思,你写的收据在我另一个包里,今天换包了,抱歉抱歉,改天一定还过来。”
吴之玄听了这话想了想,把笔记本推到沈莎莎面前,递上笔。沈莎莎不解地望着他。
吴之玄笑着说:“你写个收到Vcd一台和现金72元的收条,证明你把货拿走了。到时你还就收据,我还你收条。”
“对对对,应该的,应该的。”沈莎莎接过笔按吴之玄说的写了收条。
一向勤快的闫安要帮忙给沈莎莎把Vcd固定在自行车上,沈莎莎说不急,她还要在市场一会再买点蔬果带回去,虽然是这样说,但一直和吴之玄聊着天。
闫安突然明白了什么,他说出去买包烟就再也没回到办公室。
其实沈莎莎一直把吴之玄写的收据在身上带着的。她的想法就是把收据作为她和吴之玄能够多接触的借口。
她对吴之玄说:“吴哥,要不你哪天方便了到医院取一下收据?”
“无所谓,你先放你那儿,哪天路过我取一下也行。”
“或者我哪一天给你送过来?”
“都行,你咋样方便咋样来。”
“那就到时候看情况吧?”
“也行的。”
沉默了半天,沈莎莎突然想起一件事:“噢,对了,吴哥,我同事想让你到上海帮忙捎个呢子大衣,红色的,m号,行不?”
吴之玄面露难色:“不是不捎,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红色的?”
“肯定有!”沈莎莎肯定的说:“我科室的同事在上海去过,说是南京路上步行街多的是。”
“那我就看谁去上海给安排一下,什么红?”
“酒红色,m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