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秋水不以为然,她有个那样的爹,早已对男人失去了兴趣,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全部都是烂透了的。
她第一次见胡莺莺,那时候胡莺莺与刘二成初来京城,两人生活拮据,穿着也寒酸,萧秋水第一眼,就觉得胡莺莺这人可惜了。
那般貌美的女子,却委身于一个穷酸的书生。
尤其是后来,每一次遇见她,都能发现惊喜。
胡莺莺生得貌美,是那种难得的好看,虽然说萧秋水也很漂亮,但两种不同的美放在一起,不分伯仲,萧秋水更喜欢胡莺莺胜过自己。
只是,那时候的萧秋水还是觉得胡莺莺太过庸俗,拥有那般难得的面容,竟然会去喜欢男人,跟男人成亲生子。
她不止一次地讽刺胡莺莺,意图让胡莺莺清醒,却瞧着胡莺莺在京城之中大展拳脚。
奶茶店,染发膏,自行车,人人乐道,刘大人的妻子胡莺莺是个相当厉害的女人。
萧秋水一步步地,猛然才发觉自己的心都沦陷了。
等她察觉到自己的心思时,一下子慌了,她知道,自己这些心思绝对不能被人发觉,便努力去克制。
可喜欢一个人,就好像咳嗽一样,是忍不住的。
越是克制,越是思念,最后,她劝自己,那就当朋友一样去相处吧。
可是,每见一次,那份喜欢就更浓厚。
哪怕是发现了胡莺莺与刘二成的确是真心喜欢对方的。
萧秋水劝过自己,耐心等待,等胡莺莺与刘二成生了嫌隙,自己便及时地安慰她拯救她,或者,带她去些遥远的地方,过世外桃源的日子。
她们哪里需要男人呢?
可那一日,萧秋水没有等到。
她倒是等到了胡莺莺一个一个地给刘二成生孩子,等到了自己作为旁观人所看到的刘二成与胡莺莺之间越来越浓厚的感情。
原来这个世上,是有好男人的,只是她没遇到而已。
萧秋水觉得自己可笑的很,但又觉得自己可怜。
这世上是有好男人不错,但她也的确是喜欢胡莺莺的。
原以为自己忍得住那些疯狂滋生的情感,就那般陪在她身边,可直到有一次,她瞧见了胡莺莺与刘二成。
那时候,他们两个也都该有三十多岁了吧,两人却还趁着得空的时候去逛灯会。
胡莺莺高兴得像个孩子,被刘二成牵着手,走在街上满面笑容。
萧秋水就那么跟在后面,她多希望跟胡莺莺并肩而立啊,可是她没有机会。
后来,胡莺莺与刘二成停了下来,他们躲在一棵柳树后面,刘二成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注意,便捧着胡莺莺的脸吻了起来。
萧秋水远远地站着,浑身像是被镇住了一样。
她看着那一对身影被掩映在柳树后头,吻得忘情,那一刹那,她觉得自己的心都死了。
原来她的那份情感,从来都是多余的,不足以为外人道。
她再也没有去见过胡莺莺,对外只说身子病了要在家养病。
到最后,等到她相公又弄回来一房娇妾之后,萧秋水便悄默声息地建了座尼姑庵,从家里就那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