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这是皮肉撞击的声音,高渐飞看到冯子中庞大的身体像一个皮球一样弹了起来,高高地向后摔倒。
在冯子中飞出去的时候,他还看到冯子中的脸简直成了一个烂柿子。
只到这时,高渐飞才感到自己用的力气未免太大了点。
冯子中努力地爬了起来,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时他忍不住惊叫了起来。
他没有摸到自己的鼻子,因为本应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团烂糊糊的肉,他摸到了自己的牙齿。
因为那个叫做嘴唇的,可以盖住牙齿的肉现在已经不见了。
他摸到牙齿的时候,牙齿就到了他的手心里。
这时候他连叫都叫不出来了,现在他只明白了一件事。
他明白这个叫高渐飞的人根本就不是人。
虽然高渐飞一拳打倒了济南府有名的“神拳无敌”冯子中,可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他仍然觉得肚子很饿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和肚子饿了就要吃饭是一样的道理。
冯子中当然悄悄的溜走了,令高渐飞奇怪的是,冯子中这个人的拳头虽不是很快,脚倒是很快。
高渐飞听说过,当一个人的眼睛不行时,他的耳朵就会更灵敏。
冯子中的拳法不行,所以他的两条腿跑起来很快。
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高渐飞决定暂时不去找秦宝宝,因为他必须先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
他运气很好,因为他一想吃东西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馄饨摊子。
可是一闻到馄饨的香味的时候,又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好了。
一个人身上没有一文钱,且又很饿的人,如果闻到食物的香味,岂不是一件最残忍的事情?
他现在开始觉得,发明馄饨这种食物的人一定是一个混蛋。
“你想吃馄饨?”
声音从高渐飞的身后传来,很浑厚的男人的声音。
这个人也跟着高渐飞很久,高渐飞本该早就发现他。
可是一个人正在饿着肚子,又发现食物的时候,其它的感觉器官就不会太敏锐。
高渐飞一向是一个说实话的人,他老老实实的道:“我想吃。”
这个人走到了高渐飞的面前。
高渐飞看这个人的时候,就比刚才看冯子中的时候要顺眼得多。
这个人已近中年,穿着一件整洁但绝对称不上华贵的衣服。
这件衣服不该有褶子的地方绝不会有一条褶子。
这说明这个人是一个规矩人。
这种人永远按照一种既定的方法做事,绝不会有丝毫偏差。
这个人客客气气地道:“我可不可以请你吃一碗馄饨?”
高渐飞笑道:“当然可以。”
他想不通这个人居然用这种口气请自己吃馄饨,好像高渐飞如果不答应,他一定会跪下来求他一样。
高渐飞坐下来吃馄饨,他并不知道馄饨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馄饨很烫。
望着眨眼间就变成空碗的碗,高渐飞觉得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道:“你还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