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你愿不愿意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厉风看着还一直抱着宝宝的墨,看来真的很喜欢宝宝呢,他家宝宝果然很可爱、很受欢迎。
“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你就可以每天抱着宝宝喽”偌开口诱惑,而且宝宝也终于有人带了,每天带着宝宝累死了,还要干活呢,每每烧饭的时候厉风总是把宝宝给他带。不哭地宝宝还是很可爱的,可是一哭起来动天的宝宝他可吃不消,太能哭了。
墨墨黑的眼睛又开始发亮了,终于不用一个人生活了吗?之前族长让他和部落里那么多人一起住他不喜欢,而且那里的孩子都好吵,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不过昨天在宝宝家里虽然也很吵,可是却让他莫名地觉得温暖,如果能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也很好呢“好!”简单的一个字决定了一生。
“族长他们去打猎了,等族长回来我们就去和族长说吧!”
等到晚上厉他们回来的时候,厉风把想法和厉他们说了,让他们去和族长说一声他们要收养墨,厉和布倒不会反对,吃完饭就去执行‘老婆们’的指令。
不一会,两人就会来了“怎么样?”厉风和偌很紧张地去问,虽然知道族长会答应,可是还是有些忐忑。
“族长同意了,这是今天晚上墨该分的肉。”厉把手里提着的一小块肉递给厉风。
族长肯定会同意的啊,墨那么小,他早就想把他安排到大院里一起住,可是他又不同意,现在他终于同意有人愿意收养他,正好,男人,在部落里可是很重要的。虽然墨现在还是男孩子,但是以后可是部落的生力军,任何损失族长都不愿意看到,一个人生活很辛苦,现在有人照顾他,那他就放心多了。
尤其是听到厉他们说是厉风和偌特意让他们过来的,本来还对厉风有那么一丝排外情绪的族长,现在则是一点都没有了,自从厉风传给大家各种改善生活的东西和方法之后,他们的生活真的是好多了,就是自己现在也是住上了大房子,果然比山东好多了,也亮堂多了,更不会潮湿,女人孩子身上也不会有各种红点了。
23、去打猎 。。。
墨自从住到厉风他们家里之后,也算是多了一个小帮手,哦,不,也许是叫小保姆更合适,现在宝宝几乎都是他来带,厉风现在可轻松了,每天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之前虽说也能一边带着宝宝一边做事情,可总是有顾忌的,还要带一会就照看一下宝宝,效率都打折扣了,现在好了,墨喜欢带着宝宝,而宝宝也已经习惯被墨带着。
厉风的身体现在已经好多了,而偌也跟着族里去打猎了,毕竟是男人也是部落的主力,现在已经是快要深秋了,冬天很快就会临近了,要准备好过冬的食物还差很多,所以必须在秋天动物和果实最多的时候来把食物存储起来。
反正现在盐他们是不用担心了,看着一座大盐山吃都吃不完,现在部落里已经形成了习惯,有了固定的去采盐的日子。现在已经是水果成熟的时候,所以部落里在最近出去的都很勤,几乎两三天就出去采果一次。
厉风现在每天都忙的团团转,虽然宝宝已经有墨带着了,但是,最近他挖了很多红薯和芋头回来,这些他都准备留着过冬用,还要留一部分留着做明年的种子。部落里也有很多人跟着厉风挖了不少回来,厉风告诉他们大概的吃法,然后又告诫他们要留着作为冬天的食物,这样即使是没有猎到猎物也会不至于那天就要饿肚子。
不过,现在厉风很不满,因为在安全区附近的地方都被他转遍了也没有再找到其他吃的,红薯和芋头也不是很多,部落里虽然每个人都有挖到,可是并不是很多。厉风估计着他们家的东西勉强可以撑一个冬天,但是部落里其他人的肯定是不够的了。
所以,厉风决定也要跟着厉他们去打猎,这样去的范围就更大了,能找到的吃的东西肯定也会更多。厉风把这个想法和厉他们一说,没想到他们都集体反对,说什么他的身体太弱了,而且没有狩猎经验,跟着他们一起去打猎太危险了。
厉风心里想,我才不是要去打猎,我主要是去找更多吃的,看看能不能帮大家度过这个冬天。厉风当然不会这么直接把心里话说出来,但是嘴里却努力说服他们让自己去“喂,我也是男人好不好,现在马上就到冬天了,而宝宝也有墨带着,我跟着去说不定还能帮到你们,更何况我们还要去找吃的,你们可别忘了,现在好多吃的,可都是我找出来的。”
厉他们一听也有点沉默,厉风说的是事实,虽然现在秋季动物肥美,可是也很凶狠,他们打猎也并不简单,危险也大了很多。光靠打猎现在他们每天能剩余的也不多,所以按照厉风说的去找其他吃的,他们都有些东西,光吃猎物,每年冬天都不够,都有人因此而饿死。 “你要去可以,但是不可以单独行动,必须跟紧我。”厉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要厉风跟着,虽然身体已经好多了,但是毕竟比经常打猎的男人要瘦小的多,身上也没肌肉。不过,厉想着如果紧跟着自己应该会好很多,毕竟偌也跟着布呢不是吗?
厉风快速地想了一下利弊“好,我肯定不乱跑。”让他乱跑他也得敢啊,这可不是现代那种森林公园一般的美景,里面不光有美景还有野兽呢,自己乱跑那不是找死呢嘛。
第二天厉风就早早地爬起来准备跟着厉他们一起去打猎了,至于宝宝和墨的吃饭问题,他都准备好了,到时候让墨自己煮点或烤点红薯芋头什么的,而宝宝的水果和芋头粉也跟墨说了怎么弄,墨之前就跟厉风学了怎么做饭,现在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这些都是比较简单的。
厉风现在已经是全副武装了,脚上也包上了兽皮,本来在部落里他们基本都是赤脚的,只有在去打猎的时候他们才会包上,这样也不用担心脚受伤而影响打猎或者是血腥味引来猛兽。
另外,收了也拿了石铲石刀,还背了个背篓,另外有一点是要特别说一下的。那就是之前的河蚌壳已经被磨的很锋利了,然后厉风又把他们镶嵌在了光滑的木棍前端,中签被挖出来的缝隙则是用皮毛或者是用类似桃树的树脂给封死了,这样制作出来的铲子或者是斧子就比较结实不容易松动。
现在部落里已经很流行这种刀铲了,轻巧而且锋利,只是不能太用力要不然就容易断裂,但是有些壳还是很结实的,厉风做了好多反正也不重,自己倒是带了好几种工具,什么刀铲了,斧子了之类的,虽然不是铁,但是比起石具已经锋利了不少。
打猎需要进入到深山里,那些外围的已经被他们都赶到里面去了,厉风脚趾在兽皮里蜷了蜷,到底是没有鞋子舒服,他走的很难受,但是又不能赤脚。想着是自己一定要来的,也不好意思说,只能紧紧地跟在厉后面,只是那兽皮有时候踩到石头或凸出来的树枝那感觉怎一个难受了得,更何况兽皮里还不透气。他只能走走就暗地里把脚趾弯弯,运动一下,这脚被裹的汗都出来了。
厉可能察觉到了厉风的不舒服,稍微走慢了一点,然后走到厉风身边让他坐到旁边一棵枯树上,蹲下来给握着厉风的脚轻轻地揉了揉,厉风在他刚拿起他的脚的时候就想把脚给缩回去,只是厉的力气太大,挣了几下没挣开,只能让厉给握着轻柔。那一刻厉风觉得厉手上的温度透过了包裹着的兽皮,从脚上一直传到了心脏,然后是脸上。
“好了,我们快走了,别被落下了。”两只脚都揉了揉,厉风觉得好多了,就赶紧催促厉上路。
这时在他们后面的偌和布赶了上来“哦,我说怎么走的那么快,在这里亲热啊?”厉风的脚还在厉的手里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