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杜怀瑾诉说曾经“我有点意外,我以为她不会告诉你,没想到你对她来说似乎也挺重要的,是,当初我确实去了游乐场,女儿提出来的要求,我怎么可能会不答应。”
“可那个时候有一个大项目摆在我面前,如果我拿下了,公司会更上一层楼,我可以像大家证明我可以给他们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他把时间整整的压缩了半天,提前结束了会议,来到了游乐场,一遍的一遍走过每一个角落,寻找他们的踪迹,就是想给女儿一个惊喜。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惊喜会变成惊吓,他看到了韦阳晨,他看到妻子跟韦阳晨有说有笑的。“或许是因为男人的嫉妒之心吧,也或许那个时候,我在感情面前还是有些自卑,我逃了,我并不知道韦阳晨那天是来道别的,我只以为妻子把他叫过来陪女儿。”
他的落荒而逃,并没有看到女儿也发现了自己,还直接跟上了,更不知道这一跟上来,就是大半辈子都见不到。他缓缓的捂住了半张脸,万万没想到女儿突然会记起来,他以为这件事情会一辈子都石沉大海,不会被发现。封昱瑾喉咙滚动,生涩的询问:“她说,她说看到你跟人贩子……”说到这个,杜怀瑾非常的疑惑,他并没有跟任何人说话,而是直接离开了,女儿又怎么会说看到他跟人贩子待在一起。“我看到韦阳晨就非常气愤的上了车,没有离开,却也没有下车,之后便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说女儿失踪了……这件事情我不清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牵扯上我。”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红红的眼睛凛然的看向封昱瑾:“蓝芊芊!是她跟我说我女儿看到了我,我才明白,当初小烟看到我,才导致她失踪了!这件事情会不会跟蓝芊芊有关系!”
封昱瑾迟疑地看着他,似乎在斟酌他说的真实性,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他谁都不信。但要查真的很难查得出来,二十几年前,那些监控什么的估计早就没有了。“伯父,现在的情况就是苏烟的记忆出现了偏差,认为是你跟人贩子合作把她送走。”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这样做!她是我女儿啊!我亲生女儿!我疼她还来不及,我怎么会……”奈何现在的杜怀瑾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必须要找到证据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封昱瑾从书房里出来,第一时间就是联系密室的工作人员,查一下这个剧本是谁创作的,令他意外的是,工作人员说这个剧本是刚上新不久。他们是第二批,至于是谁创造的,他们是征稿然后买断,如果要资料有点难。毕竟涉及了对方的隐私,但可以先问一问,联系上对方,如果对方同意了,再把方式给他们。封昱瑾等待,可等待的结果却是对方拒绝了,说这个故事是无意间想到的,已经卖掉了,没什么可问的。越是不肯见人,就越有问题,封昱瑾没有放弃,拐弯抹角的继续找。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方有点烦了,直言别再找他,这个故事真的是他无意间想到的,没有什么可问的!沉默了几天后,原以为这件事情告了一段落,谁知道他被堵在了门口。他真的烦了,没好气道:“你们烦不烦?我都已经说了,这个故事是我无意之中想到的,然后就投稿了,还无缘无故的被买了下来,我都已经卖掉了,所有的设计也都是店家的事,不关我的事,你们找我没用啊!”
对方的男人西装革履,凛然的眉眼透着一股英气的逼人,对比自己穿着拖鞋背心邋遢的样子,感觉自己都矮了对方一大截,却依然挺了挺胸膛,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对上他们。封昱瑾微微勾唇,温和谦逊,没有要搞事情的样子,让对方不自觉的放松下来,但依然很警惕,能够坚持不懈一直缠着他,要问事情经过的,怎么会如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的平静。他又不傻,无论说什么都咬死了就是突然间想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火,还被选上。什么手稿啊,思路啊,他也有。封昱瑾抬了抬下巴,助理拎着一箱东西过来,当着他的面打开,金灿灿的金条闪瞎了他的眼睛。他猛的往后退了一步,退到了屋子里,封昱瑾趁机上前。砰的一声把门给关上,隔绝了外面的视线。在自己的地盘上,男人也找到了一丝的安全感,眼神也发生了变化。“你们这是干什么?花钱贿赂我?我这个故事到底是怎么了?一直问,还给我这么多钱,难道你们要拿这个故事拍电影?如果是的话我很欢迎,如果不是,还劳烦你们离开!”
封昱瑾把面前的东西推了推:“别担心,我就是想知道在你突然想起要写这个故事期间,遇到了什么人,我要知道那几天你的踪迹,能记起来吗。”
男人迟疑了,没想到这钱来的这么的容易,可他依然非常的谨慎:“真的?只要我把这些事情都交代清楚就行了,不会再烦我?”
封昱瑾保证,是的,就是这样,他可以放心。助理拎着钱,放到了他的桌面上。男人沉默不语,封昱瑾也没有逼着他,给他时间,慢慢的想细细的想清楚。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开口说话,答应了。但今天不行,他要出去一趟。“可以,你什么时候有空再告诉我,我再亲自过来,这钱就先当做定金,事成之后,另有酬劳。”
什么?这仅仅只是定金?男人快憋不住了!他是不是要发财了?不然为什么会有一个傻子过来送钱!男人忍住了内心的疑惑,矜持的点了点头,把他们请出去,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箱子,狠狠的咬了一口黄金。是真的!黄金是真的!天哪,没想到有一天他也会有一批横财掉下来!害怕会被偷似的,他把自己关了起来不说,一步都没出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