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都空着手,一箱子金票不知道藏哪儿了。
“小巫姨娘,我们好奇,您想传授给徒弟什么呢?”
林晴月问。
静巫傲然道:“巫族人的文明!”
林晴霞问:“学会了,对我们有什么用吗?”
静巫道:“当然有用,有很大的用处,它能让你们很快的融入到巫族人的世界中,成为巫族的一员。
三光年以外,有一艘庞大的飞船,正向地球驶来。
飞船上有几十万的巫族精英,十年之后,地球人如果战败,被奴役的话,我传授给你们的东西,就大有用处了。”
“小巫姨娘,您的意思是,我们一定会失败?”
林晴霞蹙着眉头道。
静巫道:“未雨绸缪,只是以防万一。”
林晴月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林晴霞点头道:“妈妈交给我的中医学,我还没有搞清楚呢!学什么巫族人的东西,我也不感兴趣,不好意思啊!”
“小巫姨娘再见!”
林晴月说了一声,拉着林晴霞跳窗逃走了。
静巫正要开口威胁两个小家伙,没想到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时静巫已经反应了过来,林晴霞和林晴月手里的钱,一定有问题。
不然,不会跟做贼似的。
可惜威胁的话还没有说出口,两个小家伙就跑了。
这说明,林晴月和林晴霞也很聪明,只是对巫族人的东西不感兴趣罢了。
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学问就是一门生存的技能。
而林家的孩子,根本就不需要考虑生存的问题。
因为人家一出生,兜里就揣着用不完的钱!
接下来,还有几个孩子供自己选择?
贝疏影、贝清浅、林宝宝、林冬虎,还有林秋夏。
贝家的孩子……
静巫摇了摇头。
在她的心目中,贝疏影和贝清浅,也只比宋佳人的情况好一点儿。
至于林冬虎……算了吧!
最后,只剩下了林宝宝和林秋夏。
其实不知不觉的,静巫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林家的人。
估算了一下距离,静巫首先去找了林秋夏。
林秋夏是吴倩的女儿。
在十一个孩子中,林秋夏的存在感是最低的。
这孩子不怎么活泼。
其原因,当然是因为吴倩的原因。
吴倩始终觉得自己和林峰的其它女人相比,总是自惭一些。
论长相,吴倩几乎是垫底的。
而且以前还结过婚。
吴倩有时候在想,如果再晚一两年认识林峰,林峰怕是正眼都不会瞧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