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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永夜将至番外1(第3页)

弦歌疲累地回到房间,房间内一片漆黑,与整栋古堡格格不入,这是她特意吩咐下去的,血族嘛,还是要生活在黑暗里的。

房内的正中央有一口十字架棺材,棺盖上有着奇怪的纹路,这是弦歌的床,房间墙壁上全是蔷薇花。

弦歌躺进棺材里休息,如同死人一般,于是,整座古堡又陷入沉寂。

弦歌想要把慕眷变成子嗣,是要初拥的。

初拥对一个血族来说很重要,被初拥的对象只能是人类,把人类转化成血族,成为子嗣或是伴侣,无论是子嗣还是伴侣,都只能有一个,而人类被初拥后刚开始一段时间是不会习惯血族生活的,而且会虚弱一段时间。

初拥过程中也不是安全的,万一被初拥者体质不好,抗不过就可能死在那里了。

如果弦歌初拥了慕眷,那么慕眷就是四代血族,无论是作为子嗣还是伴侣。

但是慕眷年纪较小,还不能进行初拥。

弦歌就这样昏睡了三日,慕眷既然是她带回来的人,自然有人照顾他。

慕眷也是乖,她说不让进,他就真的没有进。

当弦歌醒来时,慕眷正在餐桌上吃早餐,看到弦歌下楼,眼睛都亮了一瞬,急忙跑过来抱住弦歌大腿,弦歌被冲击得退后了一步。

腿上忽然就多了个腿部挂件,关键这腿部挂件还闪着他那双眼睛抬起头:“姐姐。”

瞬间就被萌化了的弦歌抱起慕眷向餐桌那边走去,把慕眷放到椅子上:“继续吃。”

“姐姐不吃吗?”慕眷疑惑。

“姐姐是三代血族,就算十天半个月不吃东西也没事,再说了,我们不吃人类的食物,我们只…喝血。”弦歌觉得还是要表明身份,以后吓到小朋友就不好了。

慕眷明显被吓到:“那姐姐以后会喝我的血吗?”

“不一定哦。”弦歌调侃慕眷。

可是慕眷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坚定地说:“那以后姐姐饿了,就喝我的血吧,我会努力变得好吃的!”

弦歌愣了一会儿,旋即笑道:“好啊,我以后叫你阿眷吧。”

慕眷问:“那姐姐叫什么名字?”来这里这么久,他都不知道姐姐的名字。”

“弦歌,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的弦歌。”

名字的来历,弦歌都快忘记了。

在她千年万年永生不灭的寿命里,想要记住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也是很困难的。

弦歌只记得,她当时被血猎的人追杀,是因为她杀了一个血猎的领导人,为什么啊?她看见那个血猎的领导人拿着血族做实验,想要窥破永生不灭的秘密,他是该死的。

可是当时血缘近代的血族陷入了沉睡期,导致血族大受创伤。

她当时年纪小,虽有血脉傍身但是能力不足,那些血猎的人个个阴险狡诈,她怎么逃得过?

她逃到了东方国度,被一个寒门学士给救了,是他给了她名字。

那段时间,过得也算安稳,她那时还必须依靠喝血为生,她就半夜跑出去,偷偷喝血,哪想有一次,竟然被他看到了。

她解释,她喝的那些人的血都是死犯,她没有喝过无辜人的血。

他不说话,只是看着她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带她回家,说:“他们的血,好喝吗?”

弦歌撇嘴:“那些身怀罪恶的人的血当然不好喝,那不是没办法嘛。”

他说:“那要是饿了,喝我的血。”

后来弦歌不去外面喝血,但也不会喝他的血。

终于有一次,饿得忍不住了,缩在被子打抖,他看见了,问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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