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的打拼经历,在混混界还是相对成功的。
这人初中辍学,早些年干点小偷小摸的事,后来胆子大了,跟一帮兄弟又去南方闯,算是彻底见识了市面。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想落叶归根,要么就是想着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南方赚了一票钱之后,又大摇大摆地回了兰城,拉拢起一批人。
孙彬认识龙哥的时候,龙哥已经名声响亮,不满足于手头里这点钞票,开始干起更进一步的事。
风险大,但来钱更快,甜头有了一次就止不住。
这场子就是龙哥开的,除了明面上那些生意,还能干什么,孙彬心里清楚。
他不仅心里清楚,还试过。
第一次不算是主动碰的,他被那帮人哄骗着,在很多人满含撺掇的视线里,狐疑又紧张地尝试了第一次。滋味不太好受,晕头转向的,还吐了,远不像别人说得那么快。活。他知道这玩意绝对沾不得,心想,就这一次了,以后再也不碰。但是人在河边走,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渐渐地,孙彬也开始觉得那帮人真没骗他,他真的开始觉得那滋味美妙起来,比干杨阮那次还欲。仙。欲。死,让他时常想要反复体会。再后来,他也开始跟人一起去蹲龙哥的货,龙哥说会卖他们便宜点儿。
一听今晚有新家伙,孙彬愈发兴奋,在场子里玩了一个通宵,直到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一颗心脏仍狂跳不止。
大脑皮层异常活跃,一股强烈的快。感从下。腹向全身蔓延,孙彬只感到自己飘。飘。欲。仙,让他急于去做点别的什么事。
几乎不用思考,孙彬便向春光美发店走去。
他没叫上任何人,毕竟他想做的无非也就那么几件事,不想让太多人围观。
而且孙彬猜,杨阮身边那小子估计已经不在那儿了。单单是想到这个,孙彬就忍不住嗤笑,杨阮那小婊。子,倒是挺会招惹人,只不过招的一个两个都是野狗,能把他自己给咬个半死。
方森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还能去哪。
从他迈出春光美发店的那刻起,整个世界仿佛变成了尚未被冲洗的黑白底片,没劲透了。
他甚至冒出一个荒谬的想法,如果这个时候让他去警察局,也不是不可以。
他开始沿着河道一直走。兰城有一条护城河,只是现在到了秋冬季节,河水已经干涸,露出下面土黄色的河床,光秃、贫瘠,一切都如同这座城市一样荒凉萧条。
没劲透了。
方森好像感觉不到疲惫,中途没有停下休息过,只觉得自己尚有可以被透支的精力。但凡有一点点可供喘息的时间,他还是会想起杨阮。杨阮的眼泪,杨阮流的血,杨阮说“我恨你”,还有杨阮这个人。他又想,恨我是吗,恨就恨吧,关我屁事。
眼睛又开始酸,只是风吹得人眼眶发痛,并不是他想掉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