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港口城镇,周剑飞就像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
让林峰十分不爽的是,自己救了周剑飞,周剑飞连句谢谢都没有。
看来这些世家子弟跟俗世中的富二代一个德性。
当然,沈欺霜是个例外。
昏迷十几日,加上滴水未进,此时的周剑飞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于是他便提议道:“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吃点饭吧。”
林峰和沈欺霜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随后赞同的点了点头。
得到了共识后,一行三人来到了海岸边的一处城镇中,随意找了一家酒楼,进去之后就是一顿大快朵颐。
不多时,酒菜已经上桌了。
菜色喷香四溢,闻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开。
十万大山的菜品跟俗世完全不同,甚至还会用凶兽鲜肉的当成食材。
凶兽的肉富含营养和能量,能迅速恢复消耗的体力,而且还十分美味。
这里的酒也和俗世中的不同,有种奇特的水果香味,入口顺滑,风味极佳。
林峰拿起筷子,食指大动,感叹这味道真不错。
即便是沈欺霜这种大家闺秀,因为十几天没有进食,此刻也不再顾及自己的形象,狼吞虎咽的开始吃了起来。
这三人的饭量都把酒楼中的伙计给惊呆到了。
那伙计心想这三个人估计是没吃过饭吧,三个人竟然吃了六个人的量。
酒足饭饱之后,三人沐浴更衣。
沈欺霜特地为林峰挑了一件衣袍。
林峰换了一身白色衣袍,系上了白玉腰带,配上冷峻的五官和锐利的眼神,看上去气质不凡。
“果然是人靠衣装!林公子穿上这身衣服后,倒是有几分世家少爷的气质。”沈欺霜掩面轻笑道。
听到沈欺霜竟然夸起林峰这个土包子,周剑飞顿时变了脸色。
说来林峰年纪轻轻,修为就同他一样达到了化境,而且长得还挺帅。
对比林峰,一向自负的周剑飞居然找不到优越感。
这让周剑飞看林峰相当的不顺眼。
“一个世俗来的土包子能有什么气质,还不是霜儿妹妹选的这身衣服好。”周剑飞冷嘲热讽的说道。
林峰懒得搭理周剑飞,任由这个疯狗随意叫唤。
和他置气倒是自己小气了。
林峰就当没有听到周剑飞的话,朝沈欺霜道抱拳道:“沈小姐,事不宜迟,我们这便出发去天门山沈家吧。”
“好。”
沈欺霜微微点头,朝周剑飞道:“周世兄,我和林公子与你不同路,咱们就此告别吧。”
“呃……”
周剑飞脸色有点不好看,咬牙道:“霜儿妹妹,要不我送送你吧?正好我有段时间没有拜访过沈家,这次去看看。”
其实这些话都是借口,主要是周剑飞见沈欺霜和林峰走的这么近,担心林峰这王八羔子把沈欺霜给拐跑了。
“不必了。”
沈欺霜尴尬一笑,有些为难道:“两族会武将至,小妹回去还想专心练功呢。周世兄如果没有要紧事,还是不要来为好。”
傻子都能听出来沈欺霜这句话的搪塞之意,这让周剑飞万分难过。
但他也是要面子的,只好按捺住心中的不爽,抱拳道:
“哈哈哈,两族会武的确比较重要,为兄回家族也会好好练功,争取赢得一个好名次!劳烦霜儿妹妹向伯父他们问声好。”
“好。”沈欺霜微微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