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嘲笑他,因为这个梦想确实可笑。
流浪汉意味着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意味着社会底层。
扎克西姆其实也这样想。
可劳拉却支持洛克斯。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真的已经考虑好,如果你真的就想这样做,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必须每个月给我打一个电话,告诉我你还活着。若是那样,就算我再也见不到你,我也会是幸福的。”
洛克斯走了,那一年他十八岁。
此后的七年,他真的在没回来过。
可是他的实现了人生梦想。
去过南美,去过欧洲,到过亚洲非洲,探访过两极,最终在七年后定居澳洲。
他给劳拉邮寄了不少的明信片,而劳拉则省吃俭用的给他一些费用。
,每个月他们通一次电话,直到最后一次通话。
“劳拉,你还好吗?”
“是的洛克斯,我只是有点难受,你知道的,我太老了,生下你的时候我已经快六十岁。”
“谢谢你,给了我生命。”
“不,是上帝让你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也要感谢你洛克斯,你的明信片都很美,就好像我也去过那些地方。”
“呜呜呜,真该带你出来走走,我很遗憾劳拉,真的,很遗憾。”
“不,你只是做了你应该去做的事情,告诉我,是什么让你停留在了澳洲?”
“我碰到了一个女人,一个白人,她叫洛伊。”
“是的,可我想知道你是用什么征服了一个白人呢?”
“七年,我想是过去七年的流浪,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感,而这一期也是你给我的。”
“好了洛克斯,除了生命,我其实并没有给你任何东西,你只是追求了你的自由,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并升华,我要走了,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女儿,会让她的名字里有劳拉这样的词吗?”
“会的劳拉,我一定会生这样一个孩子,然后告诉她,你是多么伟大的一位祖母,而我到底有多么的爱你,只是我做的不好,很不好!”
劳拉笑了,死去,和身在远方七年未见的儿子永别。
那一刻,房间里其他的儿子都忍不住开始落泪。
扎克西姆当然也在哭,他是劳拉最小的孩子。
从那以后,他的人生轨迹开始改变。
他伤心,堕落,最终走向深渊。
他成为坏人。
这或许就是他真实的内心。
不过他却永远忘不了死去的母亲。
他杀人时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对着那濒死之人道:“知道吗?我的妈妈要是还活着,你或许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