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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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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当年承建“星铭居”的开发商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那人姓卞,年纪已经过了六十了,小儿子刚去了澳洲留学,他过去陪着安顿好。刚飞回来,一下飞机,就被等在机场的铎城刑警带回了警局。

一番审问下卞老板终于说出了两个人的名字,一个姓欧,一个姓樊。当年他给了这两个人一人五万块钱,让他们把挖出来的东西找个安全的地方转移。当然这五万块钱也算是封口费了。光这两个人当然不够,当天所有在场的人都被下了封口令,也都拿了钱。唯一一个跑出去给报社打电话的人,让他遣人找了回来,打了一顿,又给了钱,让滚蛋了。报社里接电话的那个人没把这事往上报,他自己偷偷地来找卞老板,一顿讨价还价下来,为要买房的老爹争取到了一个大折扣。

又查那两个人,姓欧的那个现在在戒毒所,姓樊的那个这几年迷上了网络赌博,欠了一屁股债,这两年,他一直在拿这件事来要挟卞老板,前前后后讹走了不少钱。卞老板也是被搞得心力交瘁,正在考虑是不是报警的时候,蒋千梦他们找来了。

卞老板配合警方,打电话把姓樊的约了出来。钱正翼和一个铎城当地的刑警,在俩人约好见面的背街里把姓樊的按住了。

姓樊的交待,当年他和姓欧的一起,把挖出来的那具白骨埋到了他乡下爷爷家的猪圈里。

“那个猪圈现在还在吗?”蒋千梦问。

“在的,我爷爷到现在还不知道有这件事。”

“当初为什么不报警?”

“我只是听老板的喽,老板都不报警,关我什么事?”

“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什么情况?埋尸体的情况?欧二娃找了个破床单,我们把东西包好,放到车的后备箱里,连夜开到乡下埋了。”

“那发现尸体的时候呢?”

“就在那游泳池下面,把水泥破开以后,挖土机挖了不到三下,就看见一个骷髅头,上面还带着头发。”

“还有呢?”

“我们几个人在土里翻了一下,就看见有白骨,还穿着衣服,不过看不出衣服原来的颜色了。我们赶紧去找了工头,工头又赶紧给老板打电话,然后,老板就让我们赶紧把东西弄到别的地方去。”

白骨被连夜挖了出来,村里来看热闹的人很多,村长,书记还有治保主任都出来帮着警方维持秩序。挖掘工作进行了好几个小时,尸骨一挖出就被送去了法医室。加急的DNA报告确定了一件事,这具尸骨和戴嘉雨以及戴勇刚床下的那具白骨都有99。99%的亲子关系。她应该就是孙玮晴。

法医说单从白骨上已经无法判断出死亡的原因了。但死亡时间应该在二十年以上。这和戴勇刚床下的那具儿童尸骨的死亡时间基本一致。

提起戴勇刚,蒋千梦想起了一件事,戴嘉雨说过,有一年她参加学校的军训不回家住,结果戴勇刚趁那三天的时间去了一趟铎城。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戴勇刚在那过去的很多年里一直默默关注着那个度假村,结果在那一年,他通过某种渠道得知了那个地方已经盖起了住宅小区。盖楼自然就要挖地基,也许是担心孙玮晴的尸体被发现,于是做贼心虚的他特意去查看。也许他本以为会东窗事发,没想到混蛋遇上了流氓,黑心的老板不声不响地把孙玮晴的尸体转移了,他也阴错阳差地躲过了一劫。

戴勇刚,不,邵磊。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蒋千梦想,他的故事开始于隐城,他与杜蕊淑结婚,生下女儿,然后在女儿只有十一个月大的时候,他杀了自己的老婆,从此开始逃亡。他去了黄汉杰经营的度假村里当维修工,自此和经理的老婆孙玮晴有了瓜葛,他杀了孙玮晴,带着孙玮晴两个年幼的女儿跑到了瑾城,杀死大女儿后他把她埋在床下,然后为还是婴儿的黄钰起名为戴嘉雨,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直到驻云巷拆迁,他的秘密被大白于天下。

蒋千梦联系了隐城的刑警。她要去隐城一趟,她必须得回到这个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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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杜蕊淑生孩子的时候已经过了二十九岁。羊水破的那一天邵磊没在跟前,那天他告诉杜蕊淑他有一个老友给他介绍了一个买卖,跑一趟就可以赚不少。杜蕊淑问他是哪个老友,他说我的事你别管。走之前他望了一眼杜蕊淑的肚子,离预产期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他想在那之前他肯定能回来。他告诉杜蕊淑他过两天就回来,然后就出了门。杜蕊淑拖着笨重的身子起来,把他送到门口。心里有隐隐的不祥。她和邵磊从小就认识,他的老友也差不多都是她的老友。她也知道他们都因那年的事基本上跟邵磊和她都断了走动,所以现在哪里来的什么好心的老朋友为他找出路呢?

那天的天黑得特别早,她没有什么胃口,早早地睡下了。整个孕期她都过得很辛苦,头几个月只是吐,吐出了酸水,吐到头发晕。后来就是腰疼,不管怎么样都不舒服,睡个好觉成了奢侈的事,因此她也从未做过什么梦,有的只是这里一点再那里一点的碎片。

而这个晚上,在黑漆漆的只有她自己的房间里,她却睡得很好。她像是变成了一条巨大的鱼,潜入深不见底的黑色的海水里,在温暖的漩涡和温柔的海草的拥抱里,她幽幽地梦到了往事。

梦里是他们一同长大的那条小街。他走在她的前面。她默默地望着他那离她不远的背影。

他话少,她话多,在学校里他们都是成绩一般长相普通不怎么起眼的孩子。大概从她从女童变成少女那年她就喜欢他。她觉得话少的男生有种沉稳笃定的魅力。后来两个人都去了技校,她想他也许一直都是知道自己的心意的。有的时候在学校的走廊里迎面而过的时候,她注意到他的脸上也会泛起一丝绯红。后来技校毕业,她在众人的瞠目结舌里放弃了去效益更好的化肥厂的机会,就是为了能跟他进同一家工厂。即使那个时候他们从未向对方表达过心意,他也从未给过她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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