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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我争吵起来说:“你是不是也可以白搞我?”,她暴露了那种上海女人的习气。
我一笑说:“你别跟我吵,我可以告诉你,谁破坏了大壮的家庭,我跟谁没完!”
她也“哼”了声说:“于童,我也跟你说,他必须对小芬负责,不然,我也没完!”
“你敢?”,我指着她说:“你要是敢,你什么都不会有,我不是大壮,我什么都没,我甩你跟甩个毛一样!”
她在那里干生气,最后不说了因为利益,她不敢多说,她怕失去很多。
跟她在一起后,我越来越发现她的身上那种势利,看不起普通人的那种,不过也难怪,开始的时候,我一直给她买东西,那段时间,我也不如道怎么了,似乎想找人来代替,可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往日的一点感觉。
可是我爸都知道我跟她交往了,老人家似乎很开心,我把她带回家,她也叫爸,只是吃饭的时一点也没有礼貌,逮着什么就吃什么,那次,她一上来就夹了个鸡头,我爸似乎不开心,但他也没说什么,一直笑。
后来我跟她说了几次,她说:“讲究什么啊,我可是人民老师,我比你有文化!”
我跟她谈不上好主坏,就这样过着,她说她爸妈装修房子,需要三十万,我一手给她了,她说她弟弟要上大学,我一手给了十万,她说什么,我都无所谓。
我也不指望她什么,大壮老跟我说这女人也不怎么行。
我一笑说:“给我什么女人都一样!”
日子就这样过着,我算是谈起了恋爱,甚至都考虑要结婚。
当然阵露很讨好我,每天,我回家,她都会想尽办法讨好我。每当她苦着脸说她家里有困难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忘记她,实际上,她就像个魔鬼一样时时在我脑海中浮现。
陈露把教师的工作辞了,她让我给她找工作,我说你哪都别去,在家待着,她说她要开服装店,我又给了她三十万。当然这些事,我一直没敢跟菲菲提起,她对陈露同样没有什么好印象。大壮跟菲菲说,我是花钱找个家的感觉。菲菲也理解,或者说是同情,她认为我该有个人陪,而这个人她不会过问,只要是个女人就行。
大壮的事,我帮他摆平了,最后只给了那女人十万,大壮对这个很满意,他一再地在我面前保证,以后不会再闹这事了,并且跟我说陈露也要加以提防,她也不会什么好女人。我一笑说,没事,她一女人能闹腾什么事啊,她不是当初的刘小惠,她一人在滨江,没什么依靠,没什么势力,就她一个人,并且她可是南京的名牌学校毕业的,教英语的女人,除了虚荣心强点,喜欢跟中国自己人摆老外那些谱外,没什么大碍。
没有她的消息已经很久了,大概是两个月后,天气进入了秋天,滨江的街道上从未有过的萧瑟。那天,滨江的商界为了迎接奥运,举行了一场十分隆重的酒会。这场酒会汇集了滨江的商界所有的精英。那个时候离奥运还有一年。我和大壮彼此带着女人去参加了,那天,我们打扮的都很精神,我和大壮穿着西装,陈露和菲菲穿着晚礼服。
酒会在滨江新建成的51层滨江酒店里举行。
大概是八点多钟,酒店的门前汇聚了滨江所有的好车。光彩照人,华灯初上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成功的喜悦。我们随着人群走入酒店。
这种上流社会人参加的酒会,男人在笑容背面炫耀着自己的成功和自己身边的女人,而女人呢,在炫耀着自己凭借着美貌和身段套住的男人的财富以及身上戴着的珠宝首饰以及名牌服装。在这个看似光彩的场面背后,其实隐藏着最赤裸裸的罪恶,几乎所有罪恶的关于金钱的勾当都在这些场合中上演。
但是人活着就是现实的,我们为了生意,不得不参加这种场合,菲菲是被大壮强行带来的,而陈露是激动地渴望地来的,她要在这种场合炫耀她从未有过的虚荣,她一直挽着我,见到认识的,不认识的头点头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