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我找不到原因解释。
当然,这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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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榜一,居然是路时修那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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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与路时修家住对门,中间就隔了几十米宽的一河道。
本应、两小无猜,偏偏现在混成了势不两立,一见面就分外眼红。
当然,这和父辈无关。
父辈面前,我俩自觉扮演兄友弟恭。
我兄,他弟。
也就这个时候我能占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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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路时修全身上下还剩什么优点,那不得不承认,这人也就长相入我眼了。
剑眉,薄唇,五官周正,不说话还像那么回事,比世人评出来的美人好看多了,至少门牙不突突。
说到这,我必须吐槽下。
从我一出生开始,就常常感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众人觉得丑的东西,我觉得甚美,众人觉得美的东西,我觉得奇丑无比。
小时候,爹娘以为我故意唱反调,还挨了不少板子。
后来昧着良心说谎话,挨打虽然少了,可我觉得我灵魂脏了。
可恶!
我居然与这群审美如此扭曲的人苟同了。
下次还敢,屁股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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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时修最感谢的就应该是他那外貌。不然,当他借着向学堂先生打报告的名义逼我穿娘不唧唧的罗裙时,我就应该把这人暗杀了才对,也不至于放任他活到现在。
“老大,您这……您这也打不过人家路公子啊,每次还不被欺负。”
解完手的大石过来拍了下我肩头,老实在在道。
我一巴掌拍飞了他的手。
“我那是让他!让他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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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转身回头。
“滚犊子!”
“刚手洗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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