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我在房间用火熏温度感应器引起警报,你能在这里?不过你一小丫头怎么就得罪了詹艋琛?”周毕华掌握方向盘,目视前方,说。
“我也不想。”
华筝并未说起陈年往事,那只有不堪回首。
“对了,你兜了詹艋琛什么,使他要对付你们公司?”华筝好奇。
“回公司给你看。”
“你还要我?”
“不要我会救你?碰运气吧!有个成语叫‘物极必反’,希望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华筝郁闷。
其实,詹艋琛让她滚别出现他面前,就已经说明了他不会去调查华筝,这一点她可以放心。
至于杂志社能不能力挽狂澜继续行业上的立足,还不清楚。
亲们,今天一更,多支持哈!!
正文想当森林之王,何必学猫偷腥?
至于杂志社能不能力挽狂澜继续行业上的立足,还不清楚。
华筝进了周毕华的办公室,带着她一起出去就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周毕华将一本杂志扔她手上。
华筝翻阅,视线定在‘娱乐新天地’那一版块上。
明明是个杂志社,却在杂志里新开了这样吸睛的专栏,不外乎商界、政界、娱乐界的明星。这也是杂志社前景堪忧下才制定的。
这年头八卦当营养剂喝,只是有的人未必能得罪。
还不过是照了个侧面的剪影。
如果不是主编告诉她那是詹艋琛,还真没有那个利眼能看透。还有旁边跟着从酒店出来的女人她认识,当红影星,莫尼。
“如果当初我知道那是詹艋琛,莫尼私下里来找我排得这个计策又怎会答应?真是红颜祸水!”
“你的红颜?”
“我就一比喻!”周毕华皱眉。
他要是真搭上这种心机女,必定短寿。
明星靠绯闻博眼球赚点击这本也是无可厚非的事。而华筝对詹艋琛还是有点了解的,比如他不会让自己的身影印在商界提要外的八卦内容里,这简直是降低了他至尊为上的身份。
莫尼或许也知道,不然不会只要他一个侧面,可惜詹艋琛眼里容不下这样的触犯。
不过华筝乐了。既然想当一森林之王,又何必学猫?
说不定以后结了婚,这样屡上报端的事会习以为常,华筝觉得应该先给自己打一针强心剂。
“这样的事不如让老板出面。”华筝说。
周毕华斜视她:“我就是老板。”
华筝:“……”
见兼主编的老板一筹莫展地来回走,华筝安慰着:“也许并不会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詹艋琛说不定转个身就将这件事给忘记了。只要我们努力,杂志社一定会蒸蒸日上。我听别人说,杂志社头两年处于亏本状态是正常的。”
安慰中带着实话。
“你还别说,因为这则八卦杂志的销售翻了好几倍!唉!真是可惜。”周毕华摇头。
其实当初华筝选这家也是有原因的。
她去书店买书,听那里的销售员说起,凤凰杂志社这一期突然要加印,数量还不小。
华筝听得颇为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