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女孩子最初是极力不希望自己被他的方向所拐走的,最终也只能被降服。
林妙然自豪的说道:“我们行走的经历可是超级多的,遇到的各色各样的人,你想也想不到,所以林天对于这类人早就了解的通透无比,压根就不觉得他们在自己面前有什么威胁。”
哪怕他们试图翻身做主人,在林天的眼中看来也不过是一群不自知的蚂蚁想要绊倒一只大象。
那是何其的可乐啊。
小女孩自我介绍道:“我叫做菲雅,是一位来自异域的人,至于年龄么,我也已经记不住了,我只知道我是长生不老的一群人之一。”
刘洋被口水呛到:“咳咳,你说什么,你是可以长生不老的?
并且你还不是唯一,而是一个族群的其中一个?”
这真的也太让人震撼了吧。
如果她真的活了很久很久,那岂不是在末世到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很大的岁数了?
菲雅苦涩一笑:“但我宁愿我没有这种长生不老的能力,当末日出现时,我有被丧尸给咬过,也就是说此时的我也不是人了,而是一个丧尸,只不过我身上的治愈能力比较强,将丧尸的毒素给全部吸收,转化成了别的力量。”
林天挑眉:“这个力量应该对丧尸而言是有用的吧。”
不然那黑衣人也不会费劲巴拉的将她给送到老城主这里来。
菲雅颔首:“是的,我身上的血液可以帮助丧尸身体的一部分恢复正常,腐烂的地方在滴到我的血液以后都会完美愈合,并且那一块皮肤是可以永久不腐烂的。”
丧尸最为困惑的一个事情,除了脑子不是自己的以外,就是身体的快速腐烂了。
他们这群丧尸是活不了多久的,因为在皮肤快速腐烂的情况下,很快他们就会成为骷髅,随着五脏六腑还有大脑的全部腐蚀掉,丧尸的生命也就算就此结束了。
毕竟,真正的毒素是侵害住他们的大脑,将他们的大脑给转换成为一个没有意识的疯人,而毒液就是通过牙齿还有体内器官产生的毒液,来对其他正常人类进行传送的。
所以,丧尸的生命并不是守恒的。
他们迟早会死翘翘,只不过是分个时间长短。
刘洋啧了一声:“那这一丝是人类终将都会变成彻底消亡的那一群人。”
除非是可以有效的制止丧尸在继续蔓延下去。
不然到最后就会是全人类的毁灭。
林天:“那么,既然你的血液如此有用,为什么他们没有将你的血给放出来对他们进行各种疗愈呢。”
既然她自己愈合的速度是很快的,那么也就证明了她的血液哪怕是流失的再多,到最终都会恢复如初。
她不会死。
林妙然表示:“你这都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了啊。”
菲雅冷笑;“我凭什么,你们可知道血液对于我们种族的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么,血液是最为纯净纯粹,属于我们自身的东西,一旦被消耗到一定地步,我们也会变得跟行尸走肉没两样,变成一个只有空壳,没有血液的骷髅!”
血液的造成是很慢的。
不像是那种源源不断可以一直提供的能量。
林天颔首:“所以那帮黑衣人丧尸们,在使用你的鲜血一段时间后,发现你的血液开始变得很少很少,甚至到了不能使用的地步,就让老城主过来帮你养血了?”
看上去这个结论是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