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发,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和阿陆两个挤眉弄眼的死样子,希望你们别有什么差错落在爷我手里!
牧哲觉得,这两个孩子,跟自己好像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说的话,对方不懂;而对方的行为方式,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就像勾心斗角已经成了自己的本能,凡事都无法避免的绕过几个弯再说出口一样,这样复杂的行为方式,在那两个孩子看来,也许同样的不可思议。
在尝试性的用自己也觉得惊讶的直白方式说出了目的之后,对方同意了。
坐在车上,看着那两个依旧警惕,警惕的像两只活灵活现的小狼崽子的家伙,牧哲面上虽然依旧云淡风轻,但是心中却是五味繁杂。
单纯,却不单蠢。这是牧哲观察之后给萧霖和凌三虎下的结论。
好吧,他必须得承认,那小子的名字真的很土,很土。
两个小孩话很少,就好像他们并不需要太多语言,只要一个眼神就能够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老实说,牧哲很诡异的发现,自己竟然有点淡淡的羡慕。
他们对周围的视线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发表着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有时用语言,有时却是比语言更加毫无遮拦的眼神。
牧哲突然觉得很有意思。
在他生活的圈子里,从小到大,几乎没有见过这样有意思的小动物。
是的,就是小动物。
牧哲一直觉得,书本上所说的,什么清澈的眼神,什么单纯的思维和脑回路,这辈子他就只会在动物身上看到了,哪知道,现在竟然就有两个这么活生生的例子放在自己面前。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真的挺奇妙。
不知不觉中,就在连牧哲自己都没察觉的过程中,观察这两个小家伙的行为举止已经成了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很有趣,真的很有趣。
有趣到,连心思都会明明白白的放在自己脸上;有趣到,连心眼都不必动就可以交流。
看着两只小兽,慢慢的在自己面前卸下防备,去掉警惕心,真的是件颇有成就感的事情。瞬间,牧哲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喜欢养宠物!
因为,真的很有意思!
好吧,这通体悟牧哲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路上,牧哲遇见了一个很奇怪的女人,也许叫做女孩儿更加合适,但是他真的不觉得她配得上自己的怜香惜玉什么的。
想到这里,小哲爷又习惯性的看了看那个叫萧霖的,小狼崽子一样的丫头,然后毫不意外的对上了对方警惕的眼神。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清楚的写着:你要干嘛?
真是直觉系小动物。